點火源、可燃物和助燃物是燃燒三要素,三者結合是燃燒的基本條件。
我們要預防火災發生,就是要把三者相對分開或絕對分開。在批發市場中,助燃物(氧化劑)是我們無法“拒之門外”的,但減少點火源和控制可燃物,可以從較大程度上預防火情發生。
一、減少點火源
在市場內,點火源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明火:如火柴、打火機、火爐、氣焊、電焊、未熄滅的煙頭等;電器火花:如各種開關觸頭火花、保險絲熔斷火花、線路短路以及接觸不良等;雷電火花。
沒有點火源,燃燒就不可能發生。因此,在批發市場消防管理中,雖然人員攜帶火柴、打火機等行為,我們可能沒辦法禁止,但以下一些點火源應盡可能地采取措施減少。一是禁止擅自動用明火,主要包括:禁止使用燃油爐、燃氣爐等火爐在市場內燒火做飯;二是禁止烘山芋的明火火爐、攤煎餅的液化氣灶等進場;三是定期檢查電氣線路,防止過載、電壓異常、接觸不良、線路老化等;四是在倉庫等處安裝防爆電氣;五是在重點區域安裝避雷設施;六是在營業期間嚴禁明火作業,對必須進行的焊接、切割、熔化等明火作業做好安全防范;七是加大禁止流動吸煙、亂扔未熄滅煙頭的宣傳,有條件的可以設固定吸煙點;八是禁止在鋪位、倉庫等處為電瓶充電,嚴禁在無人狀況下充電,嚴禁充電器長期處于帶電狀態等;九是在倉庫、有易燃物品、人員密集場所使用非經營用大功率電器設備(電吹風、電燙斗、電爐、電熱杯、電水壺、取暖器、電飯鍋、小太陽燈等);十是嚴禁使用違規電器(熱得快、電熱毯、電爐等);十一是嚴禁監控使用逆變電裝置把直流電變為交流電使用;十二是禁止未成年人入場,防止玩火行為。
二、控制可燃物
在批發市場內,可燃物的形式也比較多,主要有油類: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包裝物:如紙板箱、泡沫箱(板)、稻草、棉花胎、膠帶紙、三夾板、套袋、塑料紙(袋)等;草木類:木棍、樹枝、落葉、枯草等;商品類:如干辣椒、粉絲等南北干貨;危險品類:煙花爆竹等。
沒有可燃物,或者盡可能地減少可燃物堆放,對預防火災至關重要。一是在設計時用不燃或難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鋼筋水泥代替木材建造房屋大棚;二是嚴禁在場內從事車輛修理、加油;三是加大現場巡查和清掃力度,防止出現包裝物、草木類的大量堆積;四是對堆放的易燃物采取噴水加濕處理;五是驅逐流動商販兜售打火機、瓜子、香煙等商品;六是及時清理開關箱、電表間、插座等處的雜物、蛛網、油膩等;七是把易燃商品單獨規范堆放,注意垛距、墻距、頂距等;八是加大禁止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力度。
總而言之,在批發市場管理中要防止火情、火災的發生,關鍵在預防。通過管理人員的盡心盡職,隔斷燃燒三要素的結合,是市場防火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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