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簡介
某公路隧道改造工程,在洞口清土過程中,由于洞口上方崖石滑落,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3年12月11日下午,某項目部在某隧道整修過程中,臨時工陳XX準備清理洞底泥土,由于清土工具放在洞口上方約3m的崖石上,陳即從洞里出來去崖石上取工具,由于該公司在整修隧道過程中,已經把崖石下的泥土碎石掏空,沒采取支護措施,當陳XX爬上崖石準備取工具時,崖石失衡,從洞口上方滑落,陳XX隨崖石滑落,在洞底被擠壓在崖石下,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萬元。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違反了《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中“邊坡、仰坡上浮石、危石要清除,坡面凹凸不平應予整修平順”的要求。
(2)違反了建設部建監安字[94]第15號《關于防止拆除工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通知》中第7條第2點“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實”的要求,該公司在掏掘前,沒進行任何支撐措施。
(3)違反了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第3.0.5條基坑支護及模板工程中“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勘察,摸清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進行固壁支撐”的規定,該公司在施工前對現場既不進行勘察,又不了解崖石的根基,且不制定固壁支撐施工方案,就進行施工。
2、間接原因
(1)項目部對工人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工人安全意識差。
(2)監理單位對工人安全培訓監督不夠。
(四)事故教訓
1、明洞地段土石方的開挖時,項目部應根據地形、地質條件、邊坡及仰坡的穩定程度和圖紙要求,提出施工方法、施工步驟、作業時間以及防護措施,報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并認真組織實施。
2、隧道修整,涉及天然崖石的修整加固,必須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當崖石根基不穩的情況下,應對現場勘察了解,制定施工方案,不能盲目施工。
3、崖石根基掏掘必須執行建設部建監安字[94]第15號文《關于防止拆除工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通知》中的第七條,應對崖石先支撐牢固,再掏掘整修。
(五)防范措施
1、基坑支護及一切工程改造只要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必須執行公路工程有關施工規范和安全檢查標準,對現場及工程先勘察了解,制定施工方案,經過審核,確認為安全可行,再組織交底施工。
2、基坑及涉及類似該工程施工必須先固壁支撐牢固,再組織施工或掏掘崖石下的泥土碎石,以確保施工的安全。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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