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8年7月27日15時25分。
發生事故地點:天津發電一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章交叉施工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架子工xx、馬xx等三人拆除11號爐鋼架2m柱頂部腳手板,邱xx在0m負責監護。馬xx、王xx上到8m層發現6.2m層有3人干活,就告訴他們躲開,上邊要干活(拆手板)然后繼續往上去,到達28.9m處,剪斷固定腳手板的鉛絲后,準備轉到一側再往下放,在準備轉身時木板失手,木板掉在8m處的槽鋼上折成兩段,一段砸在6.2m層干活的郭xx(男,35歲,焊工)頭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拆腳手板時違章作業失手,木板墜落傷人,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監護人失職,下面有人干活制止不力。
(3)在拆除前已告訴郭xx等人躲開,但他們沒有及時離危險地區,也未帶安全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1)高處拆下的物料應采用安全繩綁牢傳遞,不得往下扔。
(2)施工現場應設置圍欄和標志上下作業經檢查確認在各層平臺上施工人員全部撤離后,方能進行拆除工作。
(3)拆除作業現場必須設認真負責的監護人。
(4)上下交叉作業應有隔離措施。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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