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1984年12月18日17時45分?
發生地點:勝利橋站?
責任單位:和靜車務段?
主要經過:12月18日17時45分,魚兒溝機務段DF4型0566機車,司機吳繼文、副司機王勤,擔當3493次列車牽引任務,到達勝利橋站進行調車作業。調車作業計劃:3+8出、4-8、2道過東、3+1、4-1,當作業到4-8出來后,因停電變更計劃,沒有從2道過東,而是進3道等會514次,因計劃變更連結員汲文獻不清楚,他在4道做完防溜措施后,從3道道心往東行走,運行中副司機發現3道道心內有人,立即鳴笛并向司機呼喊道心有人,而司機沒有聽見,機車繼續運行,副司機未 繼續了望在道心行走的人是否下道,司機也未采取停車措施,將連結員汲文獻撞倒,致使汲的頭部和腰部受傷。當機車運行到運轉室停車時,才發現軋人。?
原因分析:?
1、連結員汲文獻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違章在道心內行走,行走時不加強了望,是構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2、值班員姜克勛在調車計劃變更后,未重新傳達和布置,傷亡事故發生后不及時上報,應負有失職責任。?
3、調車員王玉平是一組之長,對安全工作把關不嚴,負有一定的責任。?
4、司機吳繼文運行中不加強了望,副司機呼喊后未采取任何措施,沒能防止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5、副司機王勤雖發現道心內有人,在呼喊司機沒有聽見的情況下,未采取應有的緊急措施,應負有呼喚應答不徹底的責任。?
事故處理:?
1、對負有失職責任的值班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對嚴重違章并負有主要責任的連結員汲文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3、給予調車員王玉平通報批評的處理。?
4、對負有重要責任的司機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給予副司機通報批評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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