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時間:2008年1月21日
事故類別:車輛傷害
傷害情況:右足擠傷
二、事故經過
元月21日3時15分,原料場原9線對23個煤車,5時21分對21個礦車,5時30分汽運公司雇傭臨時工申某某對兩臺鉤機進入原7線東側卸車,南面鉤機司機葛某某操縱卸從北頭數第9輛車,北面鉤機司機陳某某卸第8輛車。近6時,運輸部原料場調度萬某某從原7線、原9線中間北頭往南走,萬某某察看卸車情況時,鉤機履帶軋住萬某某右腳,導致萬某某右足擠挫傷。
三、事故原因
1、鉤機司機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汽運公司臨時工安全意識不強,現場監護人員到其他地方作業,導致鉤機作業無人監護,萬某某冒險進入危險區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汽運公司對涉及鐵路的車輛作業及時與運輸部聯系,制定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組織作業,作業時加強安全防護,監護人到位,機動車輛駕駛員作業要遵循規定,動車前瞭望鳴笛,做到文明作業,安全工作。
2、運輸部加強對卸車現場作業人員的四不傷害教育,強調不進入危險作業區域,不進入裝卸移動車輛吊臂半徑內作業,提高職工預防事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