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發展歷程
現代電梯在美國出現之前,繩索運輸設備經常出現災難性事故。當時,這類設備只能用于運輸物料,只有在沒有其他方法時才偶爾用于運送人員。隨著工業革命的進程,鋼絲繩和電梯安全裝置的發明和摩天大樓的出現,電梯行業開始形成一定的規模,但也伴隨著出現各種各樣的電梯事故。
自1852年第一臺電梯在德國誕生以來,電梯有了很大的發展,尤其是美國人奧的斯發明了電梯防墜落安全裝置,使電梯安全有了保證,開創了乘客電梯新紀元。從1857年3月23日世界上第一臺采用蒸汽驅動的乘客安全電梯在紐約百老匯的豪沃特瓷器商店投入使用起,電梯制造技術不斷發展完善并趨于成熟后,人類建設高層、超高層建筑物的夢想才成為現實。現代電梯的原理很簡單,但要實現安全、高效、舒適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1903年奧的斯電梯公司推出后來成為電梯行業標準的現代無齒輪曳引摩擦驅動電梯,可以適用于任何高度的建筑物,宣告高層建筑時代的來臨,繼而出現紐約帝國大廈、世界貿易中心、芝加哥 John Hancock中心等著名大廈。
最早的自動扶梯專利由Jesse W.Reno于1892年3月15日擁有,它實質上是一條傾斜的傳輸帶。差不多同一時期,美國發明家Charles D.Seeberger發展了有水平梯級的類似裝置,并將其商標定為“escalator”。Seeberger先生將它安裝在紐約布魯克林兔子島著名游樂園作為吸引游客的設施。
1899年Charles D.Seeberger加入奧的斯電梯公司,帶來他命名的“escalator”,“escalator”由拉丁文“梯級scala”和“電梯elevator”組合而成。Seeberger先生與奧的斯聯合制造的第一臺有梯級的自動扶梯于1900年安裝在巴黎展覽館供公眾使用。1921年自動扶梯已經基本上定型為我們目前看到的樣子。自動扶梯逐漸被廣泛地使用在百貨公司、銀行、火車站和地鐵站。
20世紀初,電梯安全問題就已經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美國一些政治團體提出應該立法監管這類設備的安全,一些司法管轄區頒發了電梯監督管理法規。在一些地區,電梯監督管理法規是強制性的,在另一些地區,電梯則只由保險公司負責檢查和保險。在此期間,安裝的電梯數量越來越多,自動扶梯也開始投入試驗階段。
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的一個產業工人保護委員會于20年代初頒發了《電梯安全標準》ASME A17,該標準逐步被各州所采納,成為全國通用的電梯標準。隨著電梯監督管理法規及安全標準的頒布和強制執行,電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改進,電梯行業出現了重大的改變。
19世紀末,電梯行業已經是一個很重要的行業,各種建筑團體紛紛爭取控制電梯的安裝業務,其中成立于1901年的國際電梯建造業工會IUEC(International Union of Elevator Constructors)最終取得了電梯安裝控制權,并且一直延續至今。當時,沒有任何團體爭奪電梯安裝之后的服務和修理業務。電梯制造者僅設計、裝配和安裝他們自己的產品,一旦電梯安裝完畢,便交由業主負責其操作和維護。業主必須尋找其他方面的人員來從事維修保養工作,IUEC的機械師可能是由于工資的差異,也不尋求設備維修服務的工作,電梯的維修保養工作主要落在樓宇工程師身上。對樓宇工程師來說,這些房子里的機器和他們已經熟悉的水泵、鍋爐類似,他們也樂于增加這項工作。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這些樓宇工程師在下班時間電梯仍然運行,但他們卻在需要時不能及時到位。為照顧這些工程師,一些重要的大廈管理者在大廈內給他們提供一處專用場所。在理論上,任何時間,這些工程師都能及時到位,但這樣一來就增加了成本,并且不總像理論上那樣能有效地運作。因此,從事樓宇管理的經理們也在尋找更有效率,更專業的電梯維修服務。與此同時,電梯市場出現供大于求,因為開工率不足,電梯制造和安裝者開始垂涎電梯的服務和維修工作。
由于電梯制造和安裝者參與他們原先安裝的電梯的修理和維護,這些對電梯技術有較深認識的機械師能夠對設備進行改進。業主們很快認識到一個事實,那就是電梯由具有專門知識和勝任修理和維護的機械師負責維修保養,電梯將會減少故障,提高可靠性,而且更加安全。
到1930年,美國經濟不景氣,新建的建筑物大大減少。在經濟低潮時,很多電梯公司依靠維修保養服務來維持。這時,電梯公司雇用的機械師也很樂于做這些本來屬于額外的工作,使客戶和雇主都滿意,以便保住飯碗,爭取更多收入。電梯公司維修保養電梯的情形就這樣被固定下來,并逐步發展為各家電梯制造、安裝公司的一個服務部門。
到1960年,隨著電梯事故率的下降,電梯保險費率也逐步下降,保險公司重新評估了他們的電梯檢查程序和電梯保險費率,電梯檢查員為保險公司工作的情況開始消失,大部分保險公司或將這類檢查業務出租,或停止這類檢查業務。管理當局不得不采取措施,加入到電梯的檢查工作中去。
設備不斷改進發展,法規也不斷完善。監督管理包括更多強制內容,行政管理當局雇用更多熟練技術人員從事電梯監督檢查工作。按照法規要求,除了管理當局的監督檢查以外,電梯業主還要聘請持證檢查員進行檢查,有一些受雇于電梯保險、維修服務、咨詢顧問公司的持證檢查員,從事這類電梯檢查工作,使電梯安全檢查朝多元化方向發展。多數州勞動部門沿用勞動安全衛生規章來監管工作場所的電梯、起重機、鍋爐,后來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立法將其職能擴大到公共場所的電梯、客運索道、游藝機等涉及公眾安全的設備,如加利福尼亞州、紐約州等。但是,也有一些較大的城市,如紐約市有一個建筑物局,它承擔全市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鍋爐、壓力容器以及建筑物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有相關的管理法規。
二、安全監督管理現狀
聯邦OSHA是在1970年才成立的,聯邦OSHA制定的實施規程只限于職業安全衛生范疇,不包括公眾安全。電梯安全不僅涉及勞動安全,也涉及公眾安全,據美國勞動統計局和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的數據,電梯事故死亡人員中,在電梯中或旁邊作業的約占50%;而電梯乘客也占50%,乘客中屬于在工作范疇中的電梯乘客約占30%,不屬于工作中的電梯乘客約占20%。OSHA主要側重于電梯施工中的勞動安全監督管理。這可能是聯邦OS— HA不能在全國范圍內規范、統一電梯等設備的安全要求的一個主要原因。雖然聯邦OSHA不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但并不影響各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或其他授權部門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因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于OSHA沒有規定的事項,優先采用州法規。OSHA成立之時,各州已經對電梯的安全有了一整套管理法規和實施的部門,而同一臺電梯又經常同時為工作中的乘客和非工作中的乘客提供服務。所以到目前為止, OSHA沒有制定專門適用于工作場所的電梯安全的規章(標準),只有在航運碼頭規章1917.116中,對在碼頭中的電梯和自動扶梯有專門規定。OSHA規章1917.116要求對碼頭的電梯和自動扶梯進行徹底檢查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1年,并由指定人員進行每月定期的運行狀態檢查,還應將最近的年度檢查結果記錄張貼在電梯中或扶梯附近。此外,OSHA規章1926.552中也只提到“《職業安全衛生法》管轄的,由雇主監護,雇員在工作中使用的永久性升降機(電梯)必須符合《美國國家標準》A17.1—1965及附錄A17.1a一1967,A17.1b一1968,A17.1c一1969和A17.1d一1970的要求,并根據A17.2—1960及附錄A17.2a一1965和 A17.2b一1967進行檢查。”
而實際上,不管是否實施本州的職業安全衛生計劃,絕大多數州都有自己管理電梯安全的法規。許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獲當地立法機關授權,將電梯的監督管理從勞動安全擴大到公眾安全,如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一些獨立立法的較大城市則由建筑物管理部門對電梯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如紐約市、芝加哥市。還有一些州或市則由其他政府部門對電梯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美國各州一般都有電梯方面的法規,并且有相應的行政管理規章,這些法規有一部分是納入法典中的成文法,也有一部分案例法。例如,加州電梯法律規定是在加州勞動法(Labor Code of California)第7300—7322節,此外還有加州政府規章第3000—3139節《電梯安全法令》(Elevator Safety Orders)。
美國各州以及較大城市都有相應的政府機構負責監督管理電梯的安全。各州及具有電梯管理機構的城市,他們的管理機構除了有相應的電梯行政管理人員之外,還雇有一批電梯監督檢查技術人員,這些檢查員代表政府行使監督檢查職能,檢查設備是否符合法規規定的要求和業主是否遵守法規的規定,并可以按照規定開具違例處罰單。各州法規通常規定,安裝、改造之前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各州政府雇用的檢查員要對新安裝、改造的電梯進行驗收檢查,試驗見證。設備檢查合格后由行政主管管理機關頒發“運行許可證”給業主。
美國對電梯制造資格和產品質量監督并沒有成文的規定,電梯產品質量主要靠產品質量責任法、消費產品安全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等法規來確定制造者的民事責任,通過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的干預和民事責任機制來確保電梯產品質量。
在美國,所有標準都是自愿性的,即便是經國家標準協會 ANSI批準的美國國家標準,只有由法規指定才具有強制性。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l7電梯自動扶梯系列標準是美國各州通用電梯標準,被大多數州法規指定為部分或全部采用,或作為參考標準。ASME A17電梯標準也被具有很大影響力的建筑物法規范本起草機構——國際規范協商會(International Code Council,簡稱ICC)所接受,作為參考標準。
執行ASME.QEI一1電梯檢查員標準中,原有三家培訓機構獲授權頒發電梯檢查員和檢查監督員證書,這三家機構分別是:Nafional Association of Elevator Safety Authorities International(NAESA); Education services Division,Lift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Inc.和Facilities United States Posta-lservice。而第三家郵政服務聯合體原本只培訓考核本系統的QEI,現已經停辦有關業務。
美國新裝電梯市場主要由電梯制造商占據,他們多數是全國電梯行業協會(The National Elevator Industry Inc.簡稱NEII)的會員,NEII會員每年安裝有齒輪電梯、液壓電梯約占整個市場的75%,并占據幾乎整個的無齒電梯和扶梯市場。一些電梯承建商也安裝電梯或制造其中一些部件,但主要的電梯部件仍由制造商供應,制造商也是這些承建商的分包商。
在美國,電梯日常運行安全狀態由業主負責,當然,如果屬于制造者產品質量責任,業主可以追討。電梯維修保養公司可以向業主提供各種各樣的維修保養服務,業主也可以自行維修保養,但必須符合政府的定期安全檢查要求。但紐約市規定,多層住宅的業主應與電梯修理人員或認可的電梯公司簽訂一份合同,由修理人員或電梯公司執行緊急修理任務。加州則有鼓勵進行全面保養的規定,由認可的維保公司進行全保的電梯,經審查批準后可以把使用許可證期限由一年延期至兩年。美國對電梯等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操作等的勞動安全要求甚嚴,聯邦或地方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
電梯安裝驗收后的保修期限,法律無明確規定,通常通過合同確立90天至1年的保修期,但也有超過1年的保修期。
除了成文法、案例法和管理規章之外,為便于執行法規和修訂法規,許多地區在法律上還規定設立一個電梯協調委員會,并規定該委員會由業主、本地制造商、保險公司、公眾代表、老人代表等委員組成。
三、存在的問題
美國電梯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首先是各地區技術標準、技術法規不一致。技術標準本身不是強制的,只有被法規采納以后才具有強制性。多數州在法規中采納ASME電梯標準,有一些州將本州電梯技術要求寫入法規之中,令各個地區電梯技術要求不一致。在美國的管理體制下,技術標準的統一,要靠民間標準化組織擴大影響力來實現。美國鍋爐方面的技術標準全國統一執行得比電梯好,這是因為除了ASME在鍋爐標準和鍋爐制造認證方面的絕對權威外,美國還有一個國家鍋爐壓力容器檢查協會NB,NB由各州或各地監管機構的首席鍋爐壓力容器檢察官組成,因而具有相當的行政管理權威來協調鍋爐檢查事宜,頒發鍋爐檢查標準、注冊按ASME標準制造的鍋爐。電梯行業雖然也有類似的機構:國際電梯安全管理協會NAESA,NAESA三十年來也致力干統一電梯的技術要求,但進展并不理想。NAESA的開門政策引來了全國電梯承建商協會NAEC、國際電梯建造業工會IUEC和電梯顧問工程師團體等,使NAESA近年來變為激烈辯論的場所。在統一技術法規方面,有些社會團體起草了一些參考性建筑物法規供各地立法時參考。例如BOCA制定的《全國建筑物規范》,被美國北部和西部的一些地區參照;還有ICBO制定的《統一建筑物法規》。由于美國實行聯邦體制,國家法律沒有規定的地方事務管理權均為各州所保留,各州和地方在地方事務管理上有很大自主權,統一美國電梯技術法規,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
其次是監管機構不一致。各州的電梯監管機構主要是由歷史形成,這些監督管理機構大多數設在勞動部門,也有一些州、市設在建筑物管理部門,個別州設在其他部門,如商業局等,而城市則多設在建筑物管理部門。美國電梯安全監管機構所在的部門不統一也是電梯標準、技術法規和管理內容不統一的一個主要原因,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見到有明顯改變的傾向。
第三,各州和地方政府過多地卷入電梯安全技術檢查,政府承擔過多的電梯安全責任。這種做法使政府容易卷入復雜的社會糾紛,浪費政府資源,也容易產生腐敗現象。例如,1996年4月羯發的紐約市電梯監督部門檢查員腐敗事件中,一名前電梯檢查員被法院判刑,另有26名因證明在實施官方職務時犯有勒索金錢罪被逮捕。他們的罪行包括收取電梯公司、業主和雇員現金作為交換,提供包括加快排期見證試驗,加快審批修理和安裝許可等便利,偶爾也收取費用而不實施所需的檢查。近年來,已經有一些州削減政府檢查員,將更多的檢查工作推向社會。紐約市也因檢查員人手短缺而不得不將政府的一部分檢查工作外判給三家檢查公司。
表面上,美國行政、司法制度嚴謹復雜,但在具體的微觀問題上也和我國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困難和問題與各種利益關系糾纏在一起,一時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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