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都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安全無事故活動,但三違現象還是時有發生。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一些安全措施到不了位。一項安全技術措施少則十幾條,多則二三十條。詳細固然重要,但問題是,有些安全技術措施使得實際操作的工人把握不住要領,不得其法。
二是安全學習流于形式。有些單位對不參加安全學習的人員實行罰款,缺一次扣一次,明碼實價。有人偏鉆這個空子,干脆拿錢買學習,使得許多安全法規、制度和措施浮在上面,一些職工自我保安知識得不到提高。
三是基層班組干部缺乏科學的管理知識;鶎影嘟M長大多富有實踐經驗。但遇到問題往往缺乏科學態度和冷靜分析,多是憑經驗“按過去的法子辦”,甚至存在盲目蠻干的現象。
四是以罰代教。對違章人員只采取經濟手段制裁,缺乏細致的思想教育,因此一些人總存有僥幸心理,冒險作業——這次違章被逮著,我認了;逮不著,運氣好。
五是缺乏自我保安意識。自救器的使用及用途,雖多次培訓,但仍有人認識不到它的重要性,學習時心不在焉,下井不帶或帶了不會用,當井下遇到意外時,還是發揮不了自救器的作用。
因此,筆者認為,只有讓每個職工真正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做到了“我要安全”、“我會安全”,這些不安全行為和現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