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我黨的治國方略,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執法以其突出的社會管理職能愈來愈引起人們的關注。水利部門水行政管理與執法也是國家行政管理與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黃河基層單位要實現依法治河,關鍵要有一個思想過硬、組織嚴密、技術精干、制度嚴明、裝備齊全的執法隊伍。基層水政隊伍處在水政執法的最前沿,代表著國家對執法對象直接行使水法律、法規的權力,水政執法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黃河部門的形象。他們業務素質的優劣,執法水平的高低,對外形象的好壞,都關系到黃河水政執法的權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水政隊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就此問題談談自己膚淺之見。
一、思想建設是基礎
“欲正人必先正己”。水政執法人員,沒有一個良好思想和職業道德,就不可能有政治上的堅定性。因此要注重對執法人員進行經常性思想教育和自身修養學習,只有全員都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才能保證堅持原則、秉公辦案。執法人員應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思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法人員手中的權利,都是代表人民的,代表國家的,理所應當的始終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決不能在政治生活上搞特殊權力,決不能知法犯法。水政人員應嚴格要求自己,克已奉公,不以權謀私利,不利用權力為自己和親屬朋友謀私利。水行政人員是受國家和水行政機關領導,對國家法律、法規負責,與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進行斗爭的專職人員。必須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忠于法律,堅強勇敢,勇挑重擔,敢于負責,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主動向違法、違規、違紀現象做斗爭,維護人民利益,維護國家尊嚴。做為基層水政人員,工作非常具體,你的一言一行都會在人民心目中留有烙印,只有加強思想建設,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方能做一個秉公執法的水政執法人員,否則,就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給國家、單位造成損失。
二、組織建設是保證
水行政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但要求執法隊伍從組織結構上設置合理,還要求采取各種方法來保證該組織有旺盛的活力。
在完善隊伍組織建設中,首先應凈化隊伍人員組成,嚴格按照《水行政監察章程》和水政人員上崗必備條件的有關規定要求,挑選文化水平高、自身修養好、專業技術精、工作能力強的人員組成執法隊伍。其次應建立完善各種管理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切實規范基層水政執法行為,樹立良好的基層執法隊伍形象,更好的為治黃事業服務,就必須抓好內部管理,抓好制度建設,從廉政、工作、學習三個方面建立起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制度規范行為,通過學習提高思想,通過實踐煅煉能力。再次,還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激勵機制要把基層單位水行政執法管理目標分解到人到崗,嚴格考核,工效掛鉤,把實現目標崗位職責完成情況與工資或獎金聯系起來。約束機制就是要依據《水行政監察工作章程》和有關法規制定工作守則,規范水行政人員的行為,并將這些內容做成版面上墻,做為一面鏡子,經常照一照自己,使每個執法人員達到:精通業務,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秉公執法。
三、人員素質是根本
水政工作責任重大,涉及面廣,特別是隨著《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對水政人員從更高的角度提出了要求。所以,水政人員應在提高自身素質上下功夫,應做到博學多才,慎思明辯,才能適應新形勢下水政工作的需要。
水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水政人員知識面寬且處事果斷。在執法過程中,水政人員應依據自己敏銳的洞察力與判斷力進行綜合分析,依照法律程序做到程序合理、手續完備、證據確鑿,對案件提出最佳解決方案,并在非常或關鍵時刻遇亂不慌,沉穩鎮定。要做到這些需要平時知識積累,從而保證執法到位。
水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水政人員知識面應能互補。水行政管理工作在行政執法方面要求具備法律知識,在建設項目管理方面要求具備水利工程知識,在水資源管理方面要求具備一定的水文知識,對外整體形象又要求具備相應的軍人風范等等。試想:只有法律、法規專業知識,不懂水工專業技術知識,若受理河道內建設項目許可,就不能很好地去審查辦理。反之,只懂水工、不懂法律知識,又不能依照法律、法規程序去依法行政。處理一個案件,往往需要多方面的知識穿插運用,且事件的發生、發展、變化也隨之需要運用不同的知識去解決。所以,水政人員相互知識的互補,可謂搞好水政工作的必備條件。
水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水政人員應具備一定的社交和工作協調能力。水政工作內容涉及方方面面,與地方部門的配合,與鄉村干部群眾的交往,與社會組織的協調等。作為水政人員都應該具備處理這些關系的能力。這些關系協調好了,對水政執法工作從很大程度上起著積極促進作用。
四、裝備齊全是必備條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近幾年來,水政隊伍的執法裝備配置雖有些改善,但由于經費問題,水利部《水行政監察隊伍執法裝備配置》的精神還沒有完全得到落實。水事違法案件多發生在地域較偏僻的防洪工程及管理區域,且大多基層單位所轄管理范圍具有線長、面廣、點多等特點,交通設備、通訊工具不齊備,將制約案件的辦案速度,給辦案取證工作帶來困難。因此,加大對水行政執法裝備的投入,配置配齊執法裝備,才能保證水行政執法隊伍高效運行。
水行政執法任重道遠,加快水行政隊伍建設,提高整體執法能力,樹立起良好的基層執法隊伍形象,把黃河治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使治黃事業騰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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