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心理學遵循心理支配行為的一般規律,旨在通過研究并掌握人的心理活動規律,進而控制人的行為,達到減少人為風險,保障安全生產的目的。從電力生產事故調查中可以發現,事故的發生除了規章制度不健全、人員違章、設備存在缺陷等因素外,還存在人員心理因素的影響。因此,從員工的心理和行為方面對電力系統的安全生產進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有效對策,對保障電力安全生產具有重要的意義。
案例一:2003-03-18,某電力公司變電站發生一起帶地線合閘事故,造成110 kV變電站停電11min。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只撤除了10kV饋線上的接地線,漏撤了10 kV母線上的接地線,送電時導致帶地線合閘。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員沒有填用倒閘操作票,無票違章操作,并且在操作時監護人代替操作人進行操作。
案例二:2005-09-25,某電力公司開關站發生一起帶負荷拉刀閘事故,造成發電廠110 kV系統擾動、開關站110 kV線路開關跳閘、對端110 kV變電站切全部負荷。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運行值班員進行110 kV負荷倒母操作時誤拉運行線路刀閘,導致帶負荷拉刀閘。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運行值班員擅自啟用五防萬能鑰匙解鎖,操作時監護人代替操作人進行操作,沒有履行好監護職責。
案例三:2006-12-30,某電力公司變電站發生一起誤接短路線事故,造成變電站一臺主變壓器三側開關跳閘停運事故。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員在短接二次測量回路時,誤將連片短接到保護回路,造成差動保護動作跳閘。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中沒有填用二次安措票,工作負責人代替工作班成員進行工作。
從以上案例可知,這些事故都是由于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那么這些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具有特種作業資格、有多年電氣工作經驗的人員,為什么還會出現違章行為呢?通過進一步調查分析發現,造成這些違章行為與員工的心理因素有關。
(1)個性心理不適宜。人的行為由心理控制,行為是心理活動的外在表現。人的個性心理特征由氣質、性格和能力三要素構成,對于不同的人來說是不相同的。在案例一中,監護人急躁冒失、馬虎大意,正是由于存在這方面的心理素質缺陷,才導致其工作中粗枝大葉、自以為是,倒閘操作不填用操作票,操作時又取代操作人進行操作,違章蠻干,最終導致了帶地線合閘事故。
(2)生物節律失調。研究結果表明,人體生物節律存在周期性變化。生物節律處于高潮時,人就顯得精力充沛、精神振奮、思維活躍、行動敏捷,在此狀態時出錯率最低,發生人為事故的概率也最小。反之,人的生物節律處于低谷時,就會精神不振、煩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出現人為失誤造成事故。在案例二中,除了擅自啟用五防萬能鑰匙解鎖,操作時監護人代替操作人進行操作等違章行為外,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監護人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本應操作母線側刀閘,卻進入饋線配電間隔,誤拉運行線路刀閘導致帶負荷拉刀閘事故。
(3)疲勞狀態。從本質上看,人的行為受心理和生理兩大因素影響。心理支配行為的趨向,生理支撐行為的能力,在心理和生理的共同作用下,人才能實施有目的的活動。人在疲勞狀態時,會出現體力不支、精力不足、精神恍惚、丟三落四等身心疲憊現象,在此狀態下容易導致失誤,發生事故。在案例三中,工作人員已經連續高強度作業了4個多月,大多數工作人員都出現了體力不支、精力不足、厭倦心煩的現象,以至于工作中出現了不填用二次安措票、工作負責人代替工作班成員進行工作、沒有履行好監護職責等違章行為,最終出現了工作人員在二次回路上誤接線,造成差動保護動作,主變三側開關跳閘停運事故。
電力系統的事故中,人員心理因素的影響程度也在逐漸增加。因此,怎樣調整電氣工作人員的心態,以提升電力安全生產水平就成為重要課題。在此,筆者提出幾點淺顯的看法。
(1)制訂適宜的心理標準。管理層應研究電力生產的特殊性,結合安全生產實際制訂與之相適應的心理素質標準,提高人員的自控能力和應變能力,確保心理素質與之相匹配的人員上崗。鑒于心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都比較成熟,在工作中應該用科學的手段定期進行測試和考核。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談話、心理測試、培訓等心理調節工作,調研并解決職工在不同的過程上、時段上的心理問題,把心理承受能力是否足夠作為上崗的重要考核標準。
(2)提高主觀幸福度。調查結果表明,人的主觀幸福度并非只與錢和權成正比,還與職業滿意程度有密切聯系。職業穩定、目標合理的人幸福度較高。因此,應鼓勵電氣工作人員學習心理學知識,增強自身的應急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提升認知水平,學會正確處理期望水平與情緒反應的關系,對未來設定合理的期望值,消除認知層面的誤差。同時,要從細微之處關心員工,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加親近感,緩解壓力感,減小事故風險。
(3)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適度的壓力、適宜的目標、適當的獎懲等方式,能促進人的自我實現欲望,有效地激發人的滿意度和工作熱情。此外,不同性格和氣質的人適合于不同的激勵方式,假如將人員安排在與之心理特征不符的崗位上,就不能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反而會引起情緒上的波動和安全隱患。因此,管理者應針對不同的對象,做到賦予職責、施以壓力而不過載;制訂目標易于實現而不落空;有獎有懲、獎優罰劣而有的放矢的。
(4)改善作業條件,注意勞逸結合,系統地應用心理學和行為學的理論與方法,做好人的工作,解決好人的思想問題。要重視人的生理承受能力,布置工作時要根據體能安排合理的工作量,根據體質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因此工作中應強調以生理為基礎、以行為作目標,研究心理規律,提高工作效率。
以人為本實際上就是要以人的心理為本。因此,從心理學的角度來預防事故的發生,應成為電力系統研究安全問題的重要方面。要將心理學理論和安全知識有機結合起來,研究最恰當的安全對策,及時發現職工的安全心理隱患并及時消除,有效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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