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全國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召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坦承:全國煤礦重特大事故尚不能有效遏制。無奈承認現實的背后,是今年1到4月份又發生了11起特大事故。
煤礦安全問題似乎已形成這樣的怪圈:出現事故――緊急通知――關停整頓――死灰復燃――新事故發生。在這個怪圈里,安全監管人士疲于奔命,一次次呼吁重視安全;社會一次次被事故震驚,因不見好轉而日漸麻木;媒體照例悲痛,卻無奈面對老生常談的話題出現評論疲勞;偶有一兩個專家插科打諢,道是,這是我國發展面臨的“安全處罰期”,這個期限只能縮短而不可避免,云云。
其實,大多數人的心底都在問同一個問題:這安全事故到底能不能遏制,我們能不能走出煤礦安全事故的怪圈?
每次發生煤礦重特大事故,盡管表現形態不同,但我們不難找到共同的原因。就在這次會議上,趙鐵錘也已揭示。其一是非法開采現象仍然比較嚴重,部分地區對非法開采打擊不力,關閉非法礦井不徹底、監管不嚴格,導致非法開采、關閉礦井死灰復燃現象屢禁不止。其二是一些煤礦安全基礎工作還很薄弱,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風、防塵、防火、防瓦斯”工作管理混亂,監測監控缺失,安全責任不落實。可以說,其他原因都可在這兩點中找到源頭。
對于安全監察部門來說,他們所能做所能盡責的只能是:對前者是一次次地呼吁要執法嚴格,對后者則是一次次地開展重大隱患專項排查、治理活動。然而,我們不能不承認,遏制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非安全監察部門之力就能達到的。而由此追問下去,我們便會發現解決問題的難度。
就第一個原因而言,為何非法開采嚴重,為何打擊不力?不同的人也許會給出不同的理由,但有一個關鍵性的理由無法回避,這就是腐敗。權錢交易、官煤勾結是真正的病灶,病灶不除,焉能不出現死灰復燃之現象?
就第二個原因而言,這類煤礦大抵是合法的,但有關管理部門和煤礦管理者對安全事故未能從根本上重視。其根本原因又在于,出現事故,卻沒有什么對“有關管理部門和煤礦管理者”的有力懲處措施。他們反而會擺出一大堆我們常見的理由,讓你手下留情,不了了之。
至此,我們不難找到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著力點。然而,前者是腐敗問題,后者是失職瀆職問題。這都是老大難問題,非煤礦生產領域所獨有。5月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也表示要“重典治亂”:不僅要嚴懲事故直接責任者,同時還要嚴肅查處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腐敗問題,查處安全生產領域的失職瀆職行為,對不認真履行執法職責的部門和人員,以行政“不作為”追究責任。
這聽了的確讓人一振。然而,一個揮之不去的疑問是:誰去真正依法執行之?誰能在法律面前、在制度面前、在原則面前,拒絕各種誘惑和說詞,剛正不阿,絕不猶豫,絕不退縮?我們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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