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8年12月12日11時。
發生事故地點:福州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鍋爐起重班拆出跨度46m,總重54t的60t龍門吊橋架,由150t履帶吊和100t液壓吊進行雙機抬吊聯合作業,起重班長徐xx發現從司機操作室平臺到橋架上的一段垂直爬梯沒有割斷,割斷后武xx手拿割炬就站在司機平臺東北角,班長對武xx說:“你在這兒呆好,我過去起鉤了!蔽溥^去收汽焊皮管。就在橋架被吊起來的瞬間,橋架向東晃悠了近1m的距離,只聽見“啊”的一聲,武xx已被擠在橋架下面的單軌梁與剛性腿接頭板之間,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將近中午下班時間,武急于收拾汽焊皮管而走動到危險區,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武xx割完爬梯后,班長沒有讓他下來離開危險區,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1)起吊作業前,龍門吊上不得有人。
(2)指揮起吊前,應先進行全面檢查,確定作業危險區無人后,方可下令起吊。
(3)加強安全技術教育,提高職工素質。
(4)新工人上崗工作要有專人指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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