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過程簡述
80t水倉吊拆遷工作是以機具站為主,修配廠、土建、焊接隊等有關工種配合。原擬定采用100t塔吊和70t汽車吊分伸臂、回轉臺、門架、行走輪四大件拆運,伸臂采用卸去鶴嘴整體吊運的辦法,同時要求鉚工在上午將螺栓卸完,鉗工畫千斤頂頂升支架圖交鉚工制作。下午2時左右,鶴嘴與伸臂的44只螺栓全部拆除,3時,100t塔吊到位,12名起包工分別在伸臂下弦桿距扒桿根部25m附近進行起吊綁扎和掛鉤工作,鶴嘴端腳手架平臺上有6名焊工正在焊千斤頂支架和鶴嘴吊攀,焊好后,為配合頂銷子,由起重工H某聯系并指揮25t汽車吊吊起鶴嘴,至鋼絲繩基本拉直后,再用5t鏈條葫蘆帶緊,H即去100t塔吊處(吊點附近)幫助頂千斤,約5時,1t鏈條葫蘆帶緊。約5:10,100t吊主鉤綁扎繩西南側一個綁扎點尚未扎好,就發生了扒桿伸臂在馬凳擱置點附近多處裂斷塌陷,馬凳底腳自1m標高滑至地面,在鶴嘴端部工作的6人及S革因鶴嘴撞壞腳手架都被彈落地面。在伸臂后部頂千斤頂的起重工C某受震墜落,造成2人死亡6人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伸臂二極D8腹桿上存在嚴重斷裂的隱患,斷裂面陳舊性傷痕面積占整個斷面的73%(北側)和84%(南側),當拆除鶴嘴后,D8腹桿應力遠遠超過A3鋼材的根限強反。由于D8腹桿的斷裂,導致下弦桿D6(φ150X12)鋼管沿法蘭圓周焊縫熱影區斷裂,幾乎同時,南側下弦桿法蘭螺栓聯接點亦被拉斷,整個伸臂即失穩而坍塌。
。2)伸臂中臥倒的擱置點在64.7m,中心間距過大,且只有一個擱置點,憑經驗盲目施工。
(3)水倉吊整機拆遷施工技術措施,沒有在項目開工前提交審查、批準、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交底,開工前才簽發安全施工作業票,時間倉促。
。4)對于大型起重設備的定期檢查,只習慣于重視傳動部分、鋼絲繩、吊鉤、安全保護裝置等,而忽視對結構部分的檢查,以致存在的設備隱患未能及時發現。
三、事故應汲取的教訓
這是一起因塔機伸臂結構部分本身存在缺陷,在拆除過程申由于采取措施不當發生的神情斷裂坍塌致施工人員高空墜落事故。從事故中應汲取以下教訓:
。1)塔機的拆除事先必須制定科學;嚴密的拆卸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其中對各部件拆除程序必須明確規定,對吊點選擇支架(馬凳)放且位置;輔助吊車的負荷分配及結構本身的受力恃況等等應該進行認真的受力分析和核算,以確?煽亢桶踩M瑫r,拆除前還應辦理安全作業票,并進行全部施工人員;監護人員及措施編、審批人員參加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各自職責,統一指揮,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進行施工。
(2)設備安裝、拆卸前應認真檢查各構件是否有缺陷,以便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四、反事故措施與預防
。1)起重機械管理單位應加強技術管理。對重大作業項目應根據編寫和審批程序和權限編制科學、細致、嚴密的作業指導簾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同時嚴把審批關,便作業程序和施工危險因素可控在控。
。2)在重大作業項目施工前,應提前對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培訓,并辦理安全作業票、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開工;確保重大作業過程安全、有序進行。
。3)對于大型起重機械應根據工作繁重程度,環境惡劣程度及設備新型程度確定切合實際的檢查周期。在日常、月度檢查中重點對傳動部分、鋼絲繩、保鉤。安全保護裝置等進行檢查。但每年應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檢查,(對使用年限較長的設備應適當增加檢查頻次)。檢查內容除包括經常性檢查的內容外,還應重點對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的連接情況、主要零部件的磨損、裂紋、變形等情況,指示裝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動力系統和控制器等進行檢查,必須時應進行檢測,以準確判斷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消除不易發現的事故或故障隱患。
五、違反何種標準、規定、規程及其條款
本事故是由于違反如下條款而造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一85)之
5.3.13定期檢查應根據工作繁重、環境惡劣的程度,確定檢全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應包括:b.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
。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一2002)之
10.2.1總則:(6)起重機械每使用一年至少應做一次全面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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