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6年4月3日上午10點左右,天津市天鐵軋二制鋼有限公司連軋分廠精整工段旋轉臂A區維修鉗工高X、米XX遵照班組長徐XX的安排搶修精整工段旋轉臂A區北頭第一塊蓋板下方傳動鏈條,高X與米XX用自制的丁字形掛鉤分別拴掛蓋板東南角與西北角兩處將蓋板吊起并平移至靠北頭第二塊蓋板上方,然后高X與米XX分別下至鏈條故障部位檢修鏈條,此時吊裝旋轉臂蓋板的東南角一方丁子鉤突然意外脫落,導致蓋板飛快斜向撞擊到高X頭部,事故發生后高X(男, 43歲)當即被送往環湖醫院,經搶救無效于2006年4月3日下午1時20死亡。
事故類別:起重傷害
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當班操作人員未經領導同意,違規自制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規范的丁字形掛鉤,致使掛鉤脫落直接導致事故發生。
(2)主要原因:公司對檢修作業、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天車工吊起物件后,檢修人員在吊起物下作業,作業場地狹窄,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3)間接原因:吊裝作業勞動組織不合理,作業現場指揮、絲索檢查人員職責不明確。致使吊裝旋轉臂蓋板的一方丁字鉤突然脫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致使職工缺乏安全操作技術知識,無證上崗是致使事故發生間接原因之二。
(4)管理原因:公司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
預防措施:
1、各部門、分廠立即分別召開了領導班子會和職工大會通報情況,進行認真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2、公司組織安全主管部門及各分廠主要領導對公司所屬各生產現場開展了拉網式安全大檢查,特別是對吊索具進行全面的專業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律停止使用,對發現的其它安全隱患分別限定立即整改和定期整改。
3、公司及各分廠部門對檢修作業規章制度和規程進行完善與落實。
4、各分廠對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網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制定下一步的培訓計劃。
事故的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連軋分廠廠長吳XX身為分廠一把手對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對職工違規使用自制的吊索具沒有及時檢查、糾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扣罰3000元。
2、連軋分廠設備副廠長曹XX身為設備管理和維修的主要領導,對所屬維修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檢修作業制度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扣罰3000元。
3、連軋分廠主管生產和安全相副廠長趙XX,在指揮和組織生產過程中,對分廠職工違規使用自制的吊索具丁字鉤沒有即使發現和糾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失查的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扣罰2000元。
4、高X、米XX在檢修作業時掛鉤不牢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米長其未盡到監督和互保責任,給予米xx扣罰1000元及行政警告的處理,因高X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5、連軋分廠維修班帶班長馮XX、徐XX對本班人員檢修中安全提示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和扣罰1000元處理。天車工高XX吊裝蓋板末駛離安全距離對事故的發生負一定的責任解除其勞動合同。
6、連軋分廠安全員穆XX巡視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有一定的管理責任扣罰1000元。
7、天鐵軋二制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XX身為公司一把手,對公司員工負有安全教育不夠的領導責任,將根據集團公司關于重大責任事故追究規定進行處理。
8、公司總經理張XX負責統籌全公司的整體工作,對事故的發生在管理上負有領導責任,將根據集團公司關于重大責任事故追究規定進行處理。
9、公司主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史XX在安全管理上對職工違章現象有失查的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扣罰1000元。
10、生產部部長呂XX在具體安排和組織生產過程中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對此次事故也有一定的管理責任,扣罰1000元。
11、公司生產部安全主管曹XX,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檢查中,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使用非標準吊索具現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檢查巡視不到位的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扣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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