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簡介
1989年2月19日,某廠用起重機和鋼板專用卡具吊鋼板時,由于卡具位置不正,使鋼板傾斜從卡具中脫出,砸死1人。
2.事故發生過程
某鋼廠勞動服務公司五金鑄造廠五金工段段長甲與工人乙到機電修分廠金屬結構車間借用剪切機剪切鋼板。每張鋼板重935kg,其長、寬、厚分別為7.5m、1.6m和10mm,2張鋼板用車運到加工場地,需用起重機卸鋼板,使用的吊具是吊鋼板的專用卡具,操作時必須2人同時作業,于是乙便對甲說,一個人不能吊,得再找幾個人來。甲卻說:“不用,我一個人能吊,卸在地面就行。”當第一次試吊因吊具所放位置不在鋼板重心,只好將鋼板放下,起重機司機要他將鋼板向重心移,當第二次起吊時,吊具又偏離了重心,鋼板第三次吊起,又將鋼板轉過90°后,順車間由西向東緩行。當起重機行至距運鋼板車7.5m時,起重機司機發現吊具北側有脫落危險,當即響鈴,同時喊甲躲開。就在這一瞬間,鋼板墜落到地面,砸在甲的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3.事故原因分析
(1)非司索人員違章操作。
應由2人同時操作的吊鋼板專用卡具,卻由1人操作,致使吊起的鋼板出現傾斜,使鋼板從卡具中脫出。
(2)司索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缺乏安全知識,且左眼失明,視力不好給司索操作帶來困難。
(3)起重機司機違反“十不吊”的安全規定,在載荷綁掛不牢時起吊。
4.事故結論與教訓
這是一起違章作業事故。
必須2人操作的工具只用1人做,欲速則不達,違章者害了自己,后人應引以為戒。
5.事故的預防對策
鋼板不好捆綁,吊運時干萬要找準重心;
地面人員應遠離吊重,即使滑脫,也可避免傷亡;
應加強安全教育,克服麻痹大意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