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9年12月21日14時30分,該公司員工王印林(男,43歲,山東兗州人)在操作起重機時,專用索具(C型鉤)從起重機吊鉤上脫落,重達1噸左右C型鉤壓在王印林胸部,現場人員發現后將C型鉤挪開并撥打120急救,送往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保稅區管委會副主任、安委會主任周利、安全環保護局和公安分局領導先后趕赴現場,并與市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迅速開展事故調查。
二、事故暴露的問題
經調查,這起事故的發生并非偶然,暴露出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違反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起重機未按照條例要求履行到期換證手續。企業領導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安全檢查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
二是員工嚴重違章操作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現場,無司索、指揮人員,起重司機無證違章操作設備,現場沒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企業管理者對違章問題熟視無睹。員工明知自己是違章操作,思想麻痹,心存僥幸,導致事故。
三是企業缺乏對員工進行嚴格細致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較差。作業現場無安全技術交底。無人在現場進行安全監護,事故發生時都無人知曉。
四是車間成品區作業現場管理混亂,鋼卷間距狹窄,作業空間狹小,未設定現場安全生產警示標志,一旦發生危險時操作人員無撤離空間。
三、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立即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大檢查,消除隱患。
事故發生后安全監督和環境保護局立即組織召開了全區各企業負責人參加的事故現場會,通報事故情況,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作了深刻的書面檢討,管委會副主任、安委會主任周利同志到會講話,強調指出,全區各企業要認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嚴防事故再次發生。特別是在歲末年初之際,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狠抓各項安全工作落實,毫不松懈,杜絕思想麻痹,放松管理現象,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并部署從即日起在全區范圍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經過安全培訓;特種設備是否經過檢驗登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空間是否符合要求,有關人員是否清楚防范措施,作業現場是否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管理規定、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是否建立、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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