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概況
2008年5月10日0200時左右,奉化市通達海運有限公司經營的“浙奉6”干貨船從溫州洞頭大門石料場裝載石料駛至樂清灣圍涂工地附近水域錨泊時,船體進水左傾翻沉,造成3名船員和8名民工全部落水,其中6人被附近的船舶救起,5人落水后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60萬元的重大事故。
2.船舶概況
船名:浙奉6 曾用名:甬港駁507
船籍港:寧波
船舶種類:一般干貨船 船體材料:鋼質
造船廠名:象山船廠
建成日期:1983年10月1日
總長:46.00米 型寬:8.50米 型深:3.30米
總噸:284 凈噸:159
滿載排水量:763.77噸 空載排水量:278.77噸
滿載吃水:2.50米 參考載貨量:485噸
主機型號:6160-1型內燃機2臺 主機功率:99千瓦×2
船舶所有人/地址:陳良杰/寧波市鎮海區城關鎮航務新村
取得船舶所有權日期:2003年12月31日
實際船舶出資占有人:張×明、朱×安、張×華等三人合股,張×明占50%股份,朱×安占30%股份,張×華占20%股份,張×明為“浙奉6”的主要負責人。
船舶經營人:奉化市通達海運有限公司
“浙奉6”原為寧波港務局所有的“甬港駁507”,1999年10月15日轉讓給寧波開發區鼎新經貿有限公司。2000年1月21日“浙奉6”經補充圖紙后,經浙江省船舶檢驗局寧波檢驗處初次檢驗合格投入營運,此后經過多次轉手至張×明等人手中。2004年3月份在貨艙前部主甲板上安裝吊臂長18.1米,起吊能力2噸的吊機1臺,在年度檢驗時經穩性計算,船檢部門簽發了限吊1噸貨物,最大外伸距離18米的船舶適航證書。
2007年3月6日,“浙奉6”在寧波港經浙江省船舶檢驗局寧波檢驗處中間檢驗合格,取得編號為200731350187的海上貨船適航證書,作為一般干貨船準予航行沿海及內河A、B級航區,證書有效期至2009年1月30日止。2007年11月12日,“浙奉6”由浙江省船舶檢驗局寧波檢驗處在海上貨船適航證書檢驗簽證欄內簽注編號為200731351479的年度檢驗合格記錄,要求下次換證檢驗日期為2009年1月31日。
2004年3月23日,“浙奉6”取得寧波海事局簽發的編號為070104000058的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2004年4月8日,取得編號為070104000058的船舶國籍證書,登記船舶種類為普通貨船,有效期至2009年4月7日止。
2007年7月5日,“浙奉6”取得浙江省交通廳簽發的編號為浙SJ(2007)06-10050的船舶營業運輸證,有效期至2010年7月4日止。
“浙奉6”在營運過程中,為了方便石料運輸,對原有的2個貨艙進行局部改裝,將2個貨艙之間的橫向艙壁拆除,前后留出空艙,船中部形成1個長約22米,寬約5米,高約3.75米的大艙,并按艙口大小在貨艙內復板限制貨艙艙容至約412立方米,拆除了艙蓋板成為開敞式貨艙。
3.船舶配員情況
2005年7月28日,“浙奉6”取得寧波海事局簽發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在該船連續航行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條件下,需配船長、值班水手、輪機長各1名,救生設備可滿足13人使用。
“浙奉6”事故航次配有3名船員,均為“浙奉6”輪股東,分別為:
3.1輪機長:張×明,男,持有浙江海事局簽發的編號為XHB21200200007的小輪輪機長證書,船舶最大股東、主要負責人,事故發生時在船艙內睡覺。
3.2駕駛:朱×安,男,無船員適任證書,負責船舶駕駛、貨物配載等工作,事故發生時在船艙內睡覺。
3.3水手:張×華,男,無船員適任證書,在“浙奉6”主要負責帶纜、貨物裝卸工作,事故發生時在船艙內睡覺。
“浙奉6”事故航次僅有1名輪機長適任,尚缺船長、值班水手各1名,船舶配員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要求。
4.貨物裝載情況
2008年5月9日0900時“浙奉6”輪到達溫州大門石料場碼頭,裝貨前沒有制訂配載圖,1000時開始裝載鋼絲網兜捆扎的石料。1330時裝貨完畢,貨物裝載平艙口圍板,船舯吃水在護舷木下緣,船尾主甲板與水線面平齊,實際吃水約為3.10米,排水量約為983噸。裝好貨物后未制作積載圖,未進行船舶穩性計算。
根據該船生還船員和民工提供的數據計算,事故航次實際載貨量約為710.83噸,各項重量重心計算結果為:
序號 |
項 目 |
重量t |
垂向(距基線) |
縱向(距船中) | ||
力臂m |
力矩t.m |
力臂m |
力矩t.m | |||
1 |
空船 |
251.37 |
2.723 |
684.48 |
-1.598 |
-401.79 |
2 |
食品及備品 |
0.6 |
2 |
1.2 |
-15 |
-9 |
3 |
船員及行李 |
2.2 |
3.5 |
7.7 |
-15 |
-33 |
4 |
石料 |
710.83 |
2.3 |
1634.49 |
0.6 |
426. 5 |
5 |
燃油 |
10 |
2.4 |
24 |
-18.2 |
-182 |
6 |
淡水 |
8 |
2.4 |
19.2 |
-18.2 |
-145.6 |
總計 |
|
983 |
2.41 |
2371.07 |
-0.568 |
-344.89 |
“浙奉6”滿載到港穩心距基線高度為3.89米,初穩性高度1.48米,自由液面產生的力矩18.27噸.米,滿載到港自由液面修正值為0.019米,經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穩性高度為1.46米。
“浙奉6” 滿載到港每厘米縱傾力矩11噸.米,船舶吃水差為-0.31米,船舶首吃水約為2.95米,尾吃水約為3.25米,船舶吃水嚴重超過核定水線,形成船尾甲板幾乎與水面相平的狀態。
5.公司概況
奉化市通達海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5日,許可經營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游各港間普通貨物運輸和一般經營貨物裝卸服務。2008年1月11日,取得編號為交浙XK0250的水路運輸許可證,主營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游普通貨船運輸。
奉化市通達海運有限公司內部設有經理室、海務室、機務科、財務室,管理人員7人。目前公司自有貨船9艘,包括“浙奉6”在內的25艘船舶屬于委托管理經營,總運力近30000噸,主要從事沿海建材、煤炭、木材、糧食等雜貨為主。公司為每艘船舶制定了年度安全管理計劃,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和船舶動態記錄,并與每艘掛靠船舶簽訂了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書。
6.事故經過
6.1氣象海況
天氣:晴 能見度:良好
風向:東北風 風力:6-7級
流向:落水流 流速: 1節
6.2事故經過
2008年5月9日0600時“浙奉6”在玉環補給燃油10噸,淡水8噸后開航,0900時到達大門石料場,1000時開始裝載石料,1330時裝貨完畢,貨物平艙口圍板,船舯吃水在護舷木下緣,船尾主甲板與水線面平齊,載貨量約為710.83噸,配員3人,并搭載從事貨物裝卸的民工8名。
1350時“浙奉6”未辦理船舶出港簽證,由朱×安操舵操縱船舶移泊至小門大橋西側水域錨泊候潮。1700時漲水后起錨開航,1830時左右到達樂清灣圍涂工地圍堤東側約300米,浙能樂清電廠碼頭引橋南側約500米處錨泊,等待次日卸貨(未辦理進港船舶簽證)。由于風浪影響,“浙奉6”主甲板上浪浸水,但并未引起船員注意。2130時后全船人員上床休息,沒有安排人員值班。
10日約0200時,民工華國良起床后發現船體進水、左傾,即大喊“船要沉了!”在船人員聽到喊聲后全部起床逃生。不到3分鐘,“浙奉6”在28°09′.5N/121°06′.1E處左傾翻沉。1名民工穿上了救生衣,其余人員赤手落水,其中4名落水人員抓住翻覆的工作艇,民工喬正黨在游向附近錨泊船過程中,抓到4件從沉船中飄浮出來的救生衣,轉身給了抓著工作艇的落水人員每人1件救生衣(另1人已經穿著救生衣),自己穿上1件在水中漂浮。過了半個多小時,漂過來一個未打開的救生筏,喬正黨等5名落水人員合力將其打開后爬上救生筏等待救助。約0500時,喬正黨等5名遇險人員被附近的一艘木質小漁船發現后救起并轉送至在附近錨泊的“浙定38020”船上。另有1名民工龍振飛落水后爬上翻覆尚未沉到海底的“浙奉6”船底板上,天亮后被錨泊在附近水域的“浙定36037”船員發現后放下工作艇救走。約0900時,溫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組織船艇搜救另外5名落水人員。在后來的幾天時間內,在附近水域陸續搜尋到“浙奉6”輪5名失蹤人員的尸體。
2008年5月18日,“浙奉6”沉船經舟山市蛟龍水上工程有限公司打撈出水。經現場勘察,“浙奉6”船殼外板基本完好,無明顯的外傷,貨艙圍板與甲板接交處有多處磨損腐蝕洞穿。
7.事故損害情況
7.1“浙奉6”沉沒后打撈出水;
7.2“浙奉6”承載的石料全損;
7.3“浙奉6”輪2名船員張×明、朱×安和3名民工華國良、艾有紅、熊松柏落水后死亡;
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60萬元。
8.事故原因及責任
8.1事故原因分析
8.1.1天氣海況惡劣
據溫州市氣象臺發布的氣象預報:5月9日晚溫州沿海海面東北風7-8級,陣風9級。“浙奉6”錨泊水域雖然為遮蔽水域,實際風力仍可達6-7級,浪高可達0.5-1米。根據獲救人員描述,當天晚上風力比往日要大,船舶主甲板經常有浪涌上來。天氣海況惡劣,導致了“浙奉6”甲板上浪,貨艙進水。
8.1. 2船舶嚴重超載
“浙奉6”船舶載重線證書核定熱帶水線干舷為760毫米,而本航次實際干舷僅有護欄木寬度約20CM,遠遠少于該船國際載重線證書所規定的干舷要求,導致船舶儲備浮力嚴重不足,船舶進水角減少,在有橫傾產生時穩性急劇下降,不能抵御正常的海上風險。
8. 1. 3船舶技術狀況低于規范要求
“浙奉6”為一艘八十年代制造的船舶,并經過多次改裝,加裝吊機用于沿海工程施工,艙口圍板磨損腐蝕嚴重,出現多處穿孔,貨艙風雨密性能下降,導致船舶技術狀況低于規范要求,在甲板上浪的情況下,海水通過磨損腐蝕孔洞進入貨艙。
8. 1. 4未安排人員值班
“浙奉6”到達樂清灣圍涂工程附近錨泊后,放松警惕,未安排人員值班,2130時后全船人員上床休息后,船艙內進水量進一步增加,船舶左傾未能及時被發現,使險情得不到控制,失去了最佳的施救和逃生時機,擴大了事故所造成的損害。
8. 2事故結論
“浙奉6”沉船事故是一起船舶貨艙圍板磨損腐蝕穿孔,船舶嚴重超載,未安排人員進行有效的值班,在大風浪天氣影響下,甲板上浪,船艙逐步進水未能及時被發現控制,最終導致傾斜翻沉的責任事故,事故種類為自沉,事故等級為重大事故。“浙奉6”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浙奉6”主要負責人張×明、駕駛人員朱×安為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9.安全管理建議
9.1奉化市通達海運有限公司應加強對船舶和船員的管理工作,加大對船舶的自查力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出現船證不符、人證不符的狀態,確保船舶適航和船員適任。
9.2 工程建設部門在施工建設過程中,應把好安全生產關。在涉及水工作業時,應確保進入施工水域的船舶處于適航狀態。一旦發現施工船舶不適航,有權拒絕其進入施工水域,或將船舶安全隱患通報當地海事管理部門。
9.3船舶檢驗部門應嚴格履行職責,加強對營運船舶的檢驗,把好船舶技術質量檢驗關,確保船舶技術性能符合規范要求。
9.4樂清灣海事處應加大巡航力度,加強船舶監督檢查力度,把好船舶進出港簽證關,特別是對長期為水上工程服務的船舶應作一次全面的檢查,從源頭上消除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貨物不適裝的安全隱患。
下一篇:“錦峰1”觸損沉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