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71年10月份,變電車間繼電保護組到香山變電站做電氣試驗(香袁開關),香山站當值人員沒有把被試設備的電源全部斷開,便通知試驗人員開始工作,試驗人員聽信當班人員,忽視了安全,誤攀登帶電設備,結果造成xx同志觸電致殘事故。
分析:
1、操作人員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操作,操作不認真,操作后未認真檢查,沒有將被試設備的電源完全斷開。
2、值班員未認真執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未進行驗電、裝設接地線等措施。
3、值班工與試驗人員交接不清,沒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許可制度。
教訓及防范措施:
1、對設備進行停電檢修和試驗,必須將各側電源斷開,并在可能返電的地方做安全措施。
2、要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第66條規定: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措施。
3、工作中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明確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不能心存僥幸、憑經驗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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