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事故經過
2005年4月29日。某縣電力局一座35kV變電站為10kV126梁鎮線路補裝斷路器合閘線圈和變流接觸器。11時48分,該局副局長李某某,生技科科長馬某某及司機劉某某到達變電站后,副局長李某某和該站站長張某(女,29歲)到控制室,馬某某、劉某某進入高壓室,l1時50分張某帶上接地線到126梁鎮線路斷路器后網門處,用萬能鑰匙打開網門后,在掛隔離開關線路側接地線時。只聽“轟”的一聲,張某觸電倒在后網門處。馬某某聽到響聲后,立即到控制室將10kVl24柳桂灣線路斷路器、l號主變壓器3501斷路器、2號主變壓器3502斷路器手動跳閘,叉立即將觸電者張某抬到控制室現場進行心肺復蘇,隨后義迅速送往院,經搶救無效于l2時30分死亡。
事故發生后,某電力局安監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經調查得知:梁鎮線路斷路器由于操作機構箱故障,已于2004年9月23日轉入冷備用,同時將l26粱鎮線路從l號桿T接于124柳椎灣線路1號桿。但由于124柳桂灣線路斷路器帶2條線路運行,故梁鎮斷路器線路側隔離開關帶電。
2005年4月27日,124柳桂灣線路九后2次跳閘,重合均失敗,檢查發現合閘線圈燒壞,交流接觸器觸點燒壞需更換。馬某某便口授站長張桀,柳桂灣線路運行轉檢修,梁鎮線路冷備用轉檢修張某即操作。做好安全措施后,馬、劉二人將粱鎮線路斷路器俞削線圈和接觸器拆下安裝到柳桂灣開關柜上,同時,馬某某說完成之后需補裂梁鎮線路斷路器合閘線和交流接觸器。
2事故原因
2.1副局長李某菜玩忽職守,違章指揮該站站長張某操作帶電沒備。
2.2生技科科長馬某某安排檢修工作不具體、不明確,違反相關安全規,并未辦理工作票。
2.3該站站長張某檢修時違反規程,沒有采取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即辦理工作票;工作前沒有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沒有驗電就掛接地線。
3防范措施
3.1強化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仟意識.切實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層,放在生產第一線。
3.2變電站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和“操作五制”
3.3嚴禁帶電合接地隔離開關、裝設接地線合接地隔離開關和裝設接地線前,必須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方可進行。
3.4工作監護人應切實起到監護作用,應向現場工作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
3.5變電站值班人員作業時,應保持頭腦清晰,嚴防誤入帶電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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