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1日15時15分,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雅儒路東四巷6號,柳州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電梯嚴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間接經濟損失5萬元。
(一)事故概況
10月21日15時左右,柳州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運行的客貨電梯,由于遇到突然停電被卡在4層與5層之間,計量員兼電梯操作工李某(無證)被關在電梯內呼救。聽到呼救聲后,廠里的同事到4層將樓道門打開進去時,看到李某已將電梯轎廂門及廳門打開,蹲在電梯內,1只手擋住廳門向外招呼。當時電梯轎廂底面離4層樓面約1.6m高。電梯外的同事見狀,就近在車間找來兩張用木方條釘制的簡易凳子疊在一起,欲給李某踩住下到4層樓面。一些同事在旁邊準備接住他。李某趴著電梯轎廂底面,背向廳門踩著簡易凳子下來。當他1只腳往下踩住凳子,另一只腳準備往下踩時,由于凳子搖晃,疊在上面的簡易凳子承受不住李某身體的重量,突然垮損,李某跟著從電梯與樓面之間的空隙處墜落到電梯井道底坑(墜落高度約19.8m)。造成顱腦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柳州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意識不強,所使用的特種設備不注冊登記,電梯長期不見眼仍然繼續使用,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設備管理人員不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因此,當電梯遇停電而停在4樓與5樓之間時,所有在場人員、設備管理、安全員、電梯操作人員都不懂電梯安全技術規范,都不懂到電梯機房按操作程序盤車,使電梯轎廂平層后讓被關人員出來,而是錯誤地強行打開電梯層門和轎廂門,冒險從離樓面1.6m處的電梯上爬下,所用的踏腳凳也只是簡易的木方條釘制而成,致使被關電梯操作工李某爬下踩上簡易凳子時,凳子垮損,造成李某由空隙處墜落下約19.8m深井道底部,顱腦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2.計量員兼電梯操作工李某,未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不懂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無證上崗,遇緊急情況時不懂按安全技術規范處理,在遇突然停電自己被關在電梯內時,未等電梯平層,自行將轎廂門和層門打開,并冒險爬下電梯,造成自己墜落身亡的慘劇。這是一起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混亂,特種設備不定期檢驗,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不經專業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不懂特種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范,違規、冒險作業造成的嚴重事故。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吸取事故的教訓,加強企業內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現場安全管理,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加強專業的安全技術教育,提高特種設備相關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特種設備的管理,未辦理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應及時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并確保按時定期申請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運行。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違規、冒險作業,遏制事故的發生。
上一篇:安全帶不拴牢 高空墜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