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及概況
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積2200m2,結構為磚混,底層為自行車庫,標準層五層,層高2.8m。由某建筑集團公司(企業資質二級)承建。
1998年5月27日20時,該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朱XX (男,28歲,瓦工,安徽省樅陽縣白虎鄉人)腦干損傷,左手上臂骨折,經醫院近一個月的搶救,仍無蘇醒跡象的神經功能障礙癥,俗稱植物人的重傷事故。
經調查,5月27日20時,該項目結構四層進行圈梁、陽臺、衛生間等現澆混凝土工作。垂直運輸采用2臺角鐵型鋼井字架,樓層水平運輸采用鋼管搭設跑道,上鋪竹笆片寬 2.4m,采用雙輪帶斗小推車,由東向西的順序進行。在澆筑第三個陽臺作業面時,因竹笆片跑道未及時與陽臺搭通,有 1,8m的空檔,本應搭設跑道后再行作業,瓦工朱XX在運混凝土時受阻,就近取二塊木板,鋪于1.8m的空檔上作臨時跑道。這一情況被工地安全員發現,并勸阻,木模板不能做跳板且未作固定很危險,朱XX不聽勸阻。同時項目負責人也發現這一情況,并指出隱患。朱XX仍不改正,并說這樣的事情我們做得多了,沒事的。項目經理無奈,想找瓦工帶班負責人來制止這一違章行為,就在項目經理下樓期間,不幸的事發生了,當朱XX推車上木模板時,其中一塊木模板斷裂,朱XX連人帶車一同墜落至3層樓面,墜落高度2.8m,朱XX頭戴的安全帽被拋落在三層樓墻角。頭部撞擊到墻體,左手上臂被隨后落下的手推車砸斷。
事故發生后,該集團公司承擔了傷者的搶救費、住院治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費、撫恤費及處理事故事務性費用等,各項合計經濟損失約24萬余元。
事故原因分析
1.主要原因:該工程項目組安全管理不細,責任不落實,在澆筑四樓圈梁和陽臺作業中,施工安全動態管理差。在作業過程中應該意識到留1.8m空檔,沒有搭設較固定的跑道。民工在操作時貪圖方便省力,采用冒險作業。在違章作業行為發生時沒有采取有效的方法制止,任憑朱XX繼續違章的事實,項目經理對分包單位民工沒有制約能力,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直接原因:傷者朱XX自恃有一定現場施工經驗,不聽安全員、項目經理的勸阻,擅自挪用木模板搭設簡易跑道。既不檢查板的質量,也不考慮木模板使用時的跨度及承受荷載(事后檢查該板長2.18m,寬0.20m,厚度0.045m,中間有一橫櫛橫向貫穿板寬),圖方便、貪省事,安全生產意識差,不計后果,野蠻施工,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間接原因:該工地項目組基礎管理不扎實,日常生產,質量、安全、施工工藝流程巡查不夠,作業前沒有對作業面上存在的設施缺陷及時整改。致使操作人員面對設施不足,自行想辦法、方法簡單、冒險作業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4.次要原因:該公司對下層施工項目組監督檢查管理不力,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落不到實處,定期的安全檢查中對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檢查不細。對項目部用工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給于糾正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的教訓
事故最主要的教訓是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認真貫徹執行,主要有:
1.腳手板(跑道)鋪設應按《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52條的規定,即要求滿鋪。
2.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3.要認真組織學習《建筑法》第44、46、47等條關于施工安全的規定,并在施工全過程中全面貫徹執行。
事故的防范措施與對策
1.杜絕用木模板代替跳板的錯誤做法。使用木模板作為運輸跑道跳板推車運輸混凝土是不允許的,木模的作用只是擋圍混凝土的流向,是沒有經過篩的普通木板。跳板必須是強度較好,當中沒有橫向櫛,厚度不少于5cm,擱置跨度不超過2m,只一人作業。 2.正確使用安全帽。朱XX在平時養成習慣戴安全帽不扣帶子,致使墜落過程中帽子脫落后腦直接撞在墻面。按規定要求安全帽符合標準要求,佩戴空間垂直25~50mm,水平帽箍5~25mm,佩戴高度帽箍下沿至頂部80~90mm的規定,扣好帽帶。3.改變不合理的用工制度。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各工種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管理層與操作層分開的,從項目部到分包應形成二級管理模式,不能有安全生產的盲區。
4.安全生產要堅持“三全”管理,即全面、全員、全過 程。企業各級人員在施工現場對任何違章行為有權、有義務 給予制止糾正,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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