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承擔海南公司戈枕樞紐工程主體土建標段施工任務的葛洲壩集團公司戈枕樞紐工程施工項目部(以下簡稱“葛洲壩項目部”)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員死亡。現將事故簡要情況通報如下:
2009年7月29日,葛洲壩項目部澆筑五隊隊長晏×帶領胡×(死者)等人員在#1水輪機的座環平臺(約半米寬,-13.2米)進行土建基礎修補作業。7:50,胡×未使用安全帶,站在座環平臺接工友從0米用繩下放的水泥袋時,腳底不慎踩空,墜至座環下方肘管處(-18.8米)。在場人員立即將胡×送醫院救治,10:30,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事故是2009年以來海南公司發生的又一起基建工程施工人員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是作業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存在習慣性和裝置性違章現象。由此說明戈枕樞紐工程籌建處沒有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規定,未結合本工程實際認真吸取東方電廠“4.30 ”事故教訓,對5月4日集團電視電話會上曹培璽總經理講話要求及集團公司相關檢查組提出的意見整改不徹底,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施工管理不嚴、安全監督不力、反違章活動開展不深入,從而導致事故禁而不止。
各基建項目單位要按照華能集團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年”和“三項行動”、“三項建設”活動的要求,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深入開展反違章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整改基建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充分發揮工程項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作用,嚴格管理,扎實工作,確保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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