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0日,正在施工中的廣東省坪乳公路白橋坑大橋因施工支架失穩突然坍塌,造成32人死亡,59人受傷(17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360萬元。
事故經過
該橋1996年12月19日9時開始進行砼澆灌,施工方法是從兩邊拱腳往中間澆灌,達到1/4時再從拱頂往兩邊澆灌。10時左右,坪石岸的砼輸送泵電機燒壞,乳源岸的砼輸送泵則繼續工作,并從乳源岸采用人工辦法將砼輸送到坪石岸。17時左右,坪石岸砼輸送泵修好恢復送料。21時至22時,靠乳源岸一方已澆灌至3/4位置,而坪石岸一方距1/4位置還有5~10米。
22時左右,有民工發現靠坪石岸約10米處模板和鋼筋凸起3~5厘米,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張某。并停機暫停送料。二十多名民工上去踩上翹的模板。在踩模板時,聽到有響聲,有些民工害怕,紛紛往橋頭兩邊跑,模板踩下去后,離踩(壓)處約7~8米處,一排模板又拱起,采取了用四塊預制板壓,但不起作用,就在拱起十多米寬的模板上壓一條粗鋼筋,在此鋼筋左右兩邊的模板上鉆上數對孔,然后在每對孔之間用8厘米的鋼筋穿過固定到貝雷梁架上,并用手動葫蘆把鋼筋拉緊,使模板拉平。24時左右,橋面中心模板連同鋼筋往上凸起近10厘米多,采用木條和預制板壓在模板上,基本上將凸起的模板壓下去,并由20多名民工在變形模板處下面將調節螺絲按照變形的高度調節。一直到20日深夜2時左右,基本將模板弄平,繼續澆灌砼。
在澆灌過程中,因坪石方向攪拌機曾經壞了近7個小時左右,靠乳源方向澆灌的速度比坪石方向快,經在場負責人商量,讓民工用泵漿機接好泵管把砼靠乳源這方的混凝土泵送到靠坪石一方的橋面進行澆灌,加快坪石一方的進度。20日6點半左右,橋面部分混凝土上面的大量鋼筋一起一伏,像波浪似的,現場施工的民工又告訴張某,張看后,沒說什么,也未做出處理。當靠坪石這一方澆灌的進度趕上乳源方向進度時,又把泵管接回乳源這一方來,兩邊同時施工。20日21時許,坪石方向已澆灌至合攏位置,乳源方向尚有半小時至一小時左右的工作量便可合攏,此時,突然發生坍塌事故,造成32人死亡,59人受傷(17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360萬元。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支架結構形式不合理。施工支架未進行整體結構的設計和計算,對支架的整體穩定性沒進行認真科學的計算,沒有進行整體結構受力分析,憑經驗采取門式結構,而實際形成一個不穩定的結構形式。超常規使用主跨度為58.02米單層貝雷桁架作主梁而未經設計計算,又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以至在實際施工中貝雷梁撓度值為允許撓度值的7倍多,超過鋼材的屈服極限,從而導致支架整體結構破壞。同時施工中不均衡對稱澆灌,支架受力不平衡,更加大了支架的不穩定性,最終導致支架失穩而倒塌。
間接原因
1.沒有編制大橋施工方案及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過程違反國家交通部《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第2、1、3條“橋涵開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和任務要求,編制施工方案”、第2、1、4條“大橋、特大橋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應根據施工方案單獨編制,其內容比施工方案明確、詳盡”的規定,對此大橋的建筑施工,僅憑個別人說了算,施工中隨意性很大。大橋支架安裝完成后,未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規定的要求進行荷載或預壓試驗,也未進行驗收就投入使用。
2.施工中加載不均衡、不對稱,造成受力不均衡。在該橋的施工中,由于沒有單獨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沒有按施工技術規范進行分環分段澆注計算,在實際澆注中,簡單采用一下子分別從坪石和乳源方向拱腳開始向拱頂澆到1/4,再從中間澆了12米,又因五分格,砂漿向下滑,不得已又從兩邊向上澆的方式。加上中途一方混凝土泵壞了,兩邊澆注速度不均衡,加載不對稱,致使整個支架受力不平衡。嚴重違反《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第10、6、26條規定。
3.施工現場所采取的處理措施是失當的、不正確的。在澆注過程中,曾多次出現模板和鋼筋翹起等事故征兆,施工負責人但沒有認真分析原因,采取了用人踩、用預制板壓、用手動葫蘆強行拉等失當的、不正確的措施,更加劇了支架的不穩定性。
4.大橋監理不到位。在沒有得到施工支架圖紙、計算書和施工組織設計,根本無法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的情況下,沒有下令停止施工。卻簽認了拱圈模板和鋼筋混凝土的施工。19日至20日是拱底板澆灌的關鍵時間,但從19日晚到20日7點30分卻無人在施工現場監理,以至對施工過程中的違章冒險作業的行為未能發現和制止,出現危險征兆未能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
事故教訓
“12.20’’特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從該橋梁工程項目招標委托、監理授權開始,每個環節都存在把關不嚴的責任。該工程由根本不具備承建該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建,又在未征得原設計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改變施工方案,并采用缺乏科學依據的不正確的門式支架結構,而在后來的整個施工過程中接連發生的人為決策和指揮管理錯誤,加劇了事故危險因素的累積、演變。特別是當大橋坍塌的危險征兆已經十分明顯時,施工單位管理者們仍麻木不仁,不是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從中找出原因、制定有效的觀察、控制及撤離方案,而是堅持錯誤指揮,冒險作業,野蠻施工。
預防措施
1.強化建設工程管理。從工程的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到驗收,各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及省級政府關于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規定,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
2.強化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企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選派懂安全技術規范、堅決按科學程序辦事,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的人員嚴格把好各種管理關口,施工中應嚴格執行施工技術規范,加強施工管理。
3.加強對施工支(棚)架的管理。對大型施工支架必須進行科學的設計和計算,確保其符合施工中必需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的要求。嚴格執行復核、審查制度,經復核合格,審查批準后才能安裝施工,安裝完畢應經驗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4.依法辦事,嚴明法紀。對不依法報建,不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施工組織不按技術規范進行管理,行業質量(安全)監督及社會質量監督沒有落實,違章指揮、違章施工(作業)的工程項目,應實行責任追究,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