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八局應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對不具備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拒絕施工;加強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查,嚴防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加強分包工程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監護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復查達到規定要求后才可恢復施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徹底消除安全施工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賽華公司應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建設工程施工前應嚴格審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任命符合資格和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總監理工程師;加強分包工程管理,嚴格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及相關人員資格,防止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施工現場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4.江蘇泰州港核心港區投資有限公司應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項目開工建設前,完善工程建設手續,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依法建設工程。
5.高港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轄區內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手續的審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