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l0日18時30分,×××廠容器檢查站工人在檢查新疆石油公司一輛空汽油罐車時,發現罐內有銹渣。為保證油品質量,同另一名工人再次復查,用檢查燈往罐內照。此時二人都對著人孔往下看。突然,罐內發生油氣爆炸,爆炸氣浪將二人從罐車上部沖翻墜地。一名工人臉部燒傷,右腿骨折;另一名工人胸部、臉部燒傷,右臂骨折。油罐三處穿孔,嚴重變形,汽車大梁彎曲、報廢。直接經濟損失二千余元。
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檢查燈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燈頭是用汽車小燈泡改制的。檢查容器時操作又不當,罐內擋板碰壞燈頭,產生火花,引燃爆炸氣體,釀成事故。
今后必須采用合格的防爆燈具,同時制定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防止類似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