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1年4月8日,廣州市某縣的一家個體中新精細化工廠搪玻璃反應鍋發生爆炸。該廠首次進行對苯二甲酸二甲脂的試生產,所用設備是1000升的舊搪玻璃反應鍋。上午9點半左右開始投料,12點開始升溫。下午3點左右,發現反應鍋蓋邊有液體滲出,三人用扳手擰緊緊固螺栓(卡碼)。由于用力過大,有兩只卡碼被擰斷,又換上備用的卡碼,繼續試驗。試驗中,先后又有3個卡碼發生了斷裂,更換了斷裂的卡碼后,約在16時,反應鍋發生爆炸。爆炸后鍋蓋被拋到樓上,部份連管被炸飛到50多米遠的后山坡上,車間樓頂被炸毀,反應鍋內的原料噴灑一地。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經濟損失達8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設備陳舊、有問題。生產所用設備是70年代末期制造的舊設備,因多年閑置不用,在中新精紉化工廠安裝前后均未進行檢驗,也未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投入時的設備安全狀況不清。反應鍋卡碼是以灰口鑄鐵鑄成,其質量不符合有關標準規定(標準規定制造卡碼應選用可鍛鑄鐵)。由于卡碼選材不對.卡碼的強度低于標準規定。同時,依據標準,1000升的反應鍋應選用56個M20的卡碼,而爆炸了的反應鍋只有52個M20的卡碼。由于上述等項設計和制造上的失誤,使該臺設備本身存在嚴重的先天不足,是重大事故隱患。投入使用的反應鍋上沒有按規定裝設安全閥或爆破片,當鍋內壓力過高時不能排放,這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冒險蠻干。使用時,卡碼已多次發生拉斷,有關人員未引起重視,仍盲目指揮冒險蠻干。由于人員素質水平太低,不懂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的最起碼的知識,因此這起事故是人為造成的一起責任事故。
3.規章制度不健全。企業領導,使用壓力容器,不但未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登記并領取使用證,擅自安裝,投入運行;而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也未按國家有關化學危險品管理的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工廠根本沒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應將此事故作為實例教育有關人員,宣傳安全法規,使壓力容器的使用者了解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使用壓力容器不當所造成的危害,自覺地按規定執行,杜絕事故隱患。
2.操作人員應經培訓,了解壓力容器安全有關的基本知識,做到不冒險,不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