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況
1990年10月16日早上,河南省安陽市林縣城郊鄉石樓化工廠的合成葸醌車間,白班工人接班約15分鐘后,從工房窗口冒出大量白煙,其他部門的人員看到后感到情況有點異常,便急忙向廠長報告,廠長趕赴車間察看后,就到配電室去拉刀閘。就在他拉刀閘時,一聲巨響,爆炸的氣浪摧毀了配電室,廠長被塌下來的水泥預制板當場砸死。葸醌車間和成品車間及半成品倉庫全部被摧毀,另有1名技術員4名工人燒傷,其中2人搶救無效死亡,3人重傷。
身為化工企業廠長,不懂行業基本安全生產知識,在苯蒸氣大量泄漏的條件,不是尋找泄料易燃蒸氣源,采取措施控制,并利用自然通風將泄料的蒸氣疏散,而是盲目在有泄漏易燃蒸氣場所拉電閘,引起電弧火花,使可燃的爆炸混合氣爆炸,也是本次事故直接原因之一。
操作工素質差,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在他操作將縮料物進行接料作業時,因漏上分解鍋的手孔蓋,形成敞口作業,致使縮合鍋中存有大量多余的苯,在向分解鍋中放料時,因水解酸化反應伴有大量熱產生,并有氯化氫氣體釋出,苯及氯化氫氣體就從分解鍋的手孔處大量泄漏出來。苯蒸氣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比例構成了爆炸混合氣,遇明火即可爆炸。操作工操作中泄漏大量可燃蒸氣,是本次事故直接原因之一。
二.評析
從這起事故來看,不懂本行業安全知識的領導,必然難以把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做好,也難以實現把“安全第一”真正貫徹到生產中,還危及職工生命。事故證明,作為企業領導,只有排險的安全意識,缺乏排險的安全知識,其效果適得其反,不是控制了事故,相反,擴大了禍害。各級領導應引以為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