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4年8月19日21時40分,晉陽華龍紙業有限公司發生鍋爐爆炸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傷,7人輕傷。
8月19日下午,該廠負責人胡某安排無證司爐工侯某等人做點爐前的準備工作。20時20分左右來電后,開始上水進行點火運行,21時40分左右發生爆炸。胡、侯2人當場死亡,另1人搶救無效死亡,其他10人受傷。
鍋爐爆炸后,從鍋殼中部環向焊縫熱影響區全部撕開,撕裂成4塊飛出,鍋殼封頭向外飛出約150m,其面積約2m?,其余3塊分別向外飛出約4.5m、3m和10m,面積均為1m?左右。沖天管傾斜,鍋爐本體剩余部分略有位移。鍋爐進入分汽缸的主汽管上閥門已破裂,鍋爐、分汽缸上壓力表均已損壞,安全閥下落不明。鍋爐房坍塌,周圍車間、平房遭到不同程度破壞。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發生時,分汽缸上供汽閥呈完全關閉狀態,安全閥、壓力表失靈,鍋爐處于密閉狀態。由于安全閥失效,無法自動排氣泄壓,鍋爐壓力逐步上升,直至發生爆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鍋爐已被有關部門責令停用,該單位法人無視事故隱患和有關指令,在鍋爐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均已失效的情況下,下令使用鍋爐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該企業擅自使用不具備專業資格的司爐工,在安全閥失效,關閉供汽閥門的情況下,鍋爐完全處于密閉狀態運行,而司爐工未能及時發現異常,盲目持續運行,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加大有關法規的宣傳力度,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對“五小”企業違法使用鍋爐的查處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
2.企業必須登記、使用合格鍋爐,任用有資質的司爐工。
3.對小型蒸汽鍋爐的安全附近進行認真檢查,確認鍋爐安全閥、壓力表有效可能。
4.對鍋爐水質處理工作給以加強,防止水垢堵塞安全閥等安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