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79年,徐州造紙廠一臺最高許可工作壓力為0.69兆帕的臥式雙火筒蘭開夏型鍋爐,事故當日早晨6時升火點爐,在正常情況下,點火后兩小時壓力即可升到0.39兆帕,這天燒了3小時之久,汽壓才升到0.24兆帕,此時司爐工已聽到爐內有異常響聲,但由于司爐工缺乏操作知識,不但不進行檢查,反而繼續加大火力,以致鍋爐嚴重超壓,一聲巨響,爐膽和封頭扳邊連接部位被炸開920毫米長的裂口。爐內強大汽浪從破口處猛烈沖出,將前方三道土坯墻,十間草房,九間瓦房推倒。在此同時,爐膛內正在燃燒的熾熱煤塊、爐排、爐門也飛出50米外的房頂上,引起火災,將附近一些車間廠房全部燒為灰燼,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將整個爐體向后移動了500毫米。事故造成死傷各1人,經濟損失330000余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安全附件不全不靈
鍋爐未裝安全閥,壓力表的連通管堵塞,因此鍋爐壓力指示升不上來,而分汽缸上兩個壓力表也均失靈,不能回復零位,在無壓力的情況下,一表指示為0.44兆帕,另一表指示為0.27兆帕。壓力表不能正確指示鍋爐的真正壓力導致鍋爐超壓發生爆炸。
2.領導忽視安全,司爐工未經技術培訓,缺乏操作知識和安全常識。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使用單位領導應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規;
2.對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考核,以提高人員素質;
3.加強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