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3年9月16日22時17分左右,位于衢州市常山縣生態園區的浙江省常山富盛化工有限公司對硝基苯胺車間9號反應釜發生化學爆炸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78萬元。
該車間共有10臺6000L高壓反應釜,50m3的液氨儲罐2只,污水處理設備1套。9號反應釜為F6—6000TVX型,設計壓力6. 3MPa,設計溫度200'C,內徑1700rrma,總高5450mm,壁厚:內襯10mm(1Crl8Ni9Ti),釜體36mm(16MnR),夾套10mm(16MnR),工作介質為對硝基氯化苯、氨、水和對硝基苯胺。該反應釜的主要作用是將對硝基氯化苯和氨溶液在操作溫度150'C,操作壓力5. o一5. 4MPa下進行氨解反應,生成對硝基苯胺。每次投料量均為對硝基氯化苯1500kg,含氨量約27%左右(質量分數)的氨水溶液900kg左右。
9月16日16時,9號釜開始投料,17時30分左右,投料完畢。18時17分,供電部門在未通知停電的情況卜該企業用電線路被拉閘停電,供水也因此同時停止。此時9號反應釜正處于升壓結束,開始維持反應階段,因其是放熱反應,正常操作要依靠夾套內的冷卻水帶走反應熱。停電后,反應釜攪拌槳停止攪拌,冷卻水停止供應。22時,9號反應釜達到5. 9MPa,操作人員將第2只泄壓閥打開。22時10分,9號釜壓力升至6. 2MPa,溫度超過正常慍度達到25UC。操作人員欲繼續開泄壓閥(實際已經到底),2~3min后,另1人發現壓力表已達8MPa,迅即外逃,此時9號反應釜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在突然停電和反應釜內溫度、壓力升高的情況下,反應釜未能及時有效泄壓,在能量不斷聚集后,造成9號反應釜嚴重超壓,從而引起9號釜爆炸。
2. 間接原因
(1)未按產品說明書要求核算和選用合適的安全閥等重要安全附件。
(2)該公司的應急處理預案存在明顯缺陷,缺乏有效措施。
(3)該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規章不完善,安全教育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專業安全培訓,末按規定執證上崗。
(4)當地供電部門采取限電措施,突然甩負荷,是造成該公司停電、停水引發事故的因素之一。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嚴格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審批注冊程序,對易爆場所,易爆工藝系統設計,應經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按規定進行安裝前報裝,不允許擅自生產。
2. 制定并演習詳細的有針對性應急處置預案。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3. 對反應釜的安全附件應嚴格計算選型。
4.對限電工作應加強調度安排,提早通知有關單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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