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日期:1981年4月17日發生單位:湖南省湘潭市某工程公司
原因類別;制造缺陷,充裝過量。
傷亡人數:死亡3人,傷4人。
經濟損失:6萬元
事故經過:
1981年4月17日下午6點20分,湖南省湘譚市某工程公司一住戶,一只瓶號為3294的YSP—15型鋼瓶突然發生爆炸,大量液化石油氣噴出后,又遇明火發生燃燒。爆炸后燃燒所產生的
沖擊波震碎窗玻璃波及30m遠,強烈的火焰燒著了室內家俱衣物,并將室外10余m遠的樹葉燒焦,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的慘重事故,住戶一家4口,燒死3口,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
事故原因:
據查,該瓶系湖南省岳陽市某縣機械廠1980年9月出廠的產品,用戶自元月30日從某煉油廠充裝液化石油氣回來后一直未用,并存放在五屜柜后的房角里。按規定,這種型號的鋼瓶容積為35.5升,但實測結果只有30.12升。比標準少了5.38升。氣瓶皮重實測為15.03kg,而使用單位在氣瓶上用油漆標寫為17.0kg。因此使充裝時比規定充裝量又多裝了1.97kg,相當于多裝3.509升。綜上所述,造成這次液化石油氣鋼瓶爆炸原因是:
(1)氣瓶制造質量低劣。一方面此爆炸瓶的實際容積比標準容積小5.38升。另一方面未進行熱處理,鋼瓶爆破時體積膨脹率為o,這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用戶為了多裝氣,將氣瓶的皮重多寫了1.97kg,結果造成了鋼瓶的嚴重超裝。
(3)元月30日充裝時溫度較低,當時氣溫為0℃左右,放置近三個月后,4月17日據湘潭市氣象臺提供的資料表明,當天的氣溫為30℃。由于溫度升高,液化石油氣的體積膨脹,滿液后隨著溫度的繼續上升,瓶內壓力急劇上升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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