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9日15時40分,荊門煉油廠加氫裂化車間一名班長在救人過程中,被硫化氫熏倒,2人中毒死亡。
當時 ,某建筑工程公司民工隊在加氫裝置承包一項任務,一民工戴隔離式防毒面具(軟管式呼吸器),在裝置外東側公路旁含硫污水井內掏污泥,下井后第一桶還沒掏滿,他就站起來,隨手摘掉防毒面具,立即被硫化氫董倒。此時, 在50 米以外干活的車間四班班長聽到呼救聲后,立即趕到現場,戴上一個活性碳濾毒罐,就下井救人,因濾毒罐不防硫化氫也被董倒,經搶救無效兩人死亡。
事故原因
這次事故是由于民工安全意識淡薄引起的,本來在1.75米深的水井作業,已經戴上軟管式呼吸器,可是民工在井內自己把呼吸器摘掉,失去了防護作用,當場被硫化氫熏倒。班長下井救人所用濾毒罐,實際不防硫化氫,結果也被硫化氫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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