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簡介
1999年11月17日,丹陽市江蘇丹化集團在硝酸鉛項建設過程中安裝轉化池PVC內襯(防漏及光滑)時發生一起重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二、事故發生經過
1999年11月17日,丹陽市江蘇丹化集團在硝酸鉛項建設過程中安裝轉化池PVC內襯(防漏及光滑)。由車間主任褚振寬帶領三名工人,對該轉化池安裝攪拌機減速器。在安裝過程當中,無任何人發觀有異常情況和不良反應。后褚振寬不慎跌落到池底,且馬上出觀昏迷發抖等現象。一起工作的三人均認為他是摔傷所致,莊武忠、陸仁山兩人立即下池搶救褚振寬,當他倆下到池底準備扶起褚振寬的同時也昏到并拌有發抖現象。池上面的人誤認為是觸電所至,急叫人拉下總電閘,隨后單位領導及其他員工均趕到現場。莊榮鎖沈江輝先后下到池底救人,可也昏迷在池內。這時候池上的救援人員意識到根本不是觸電所至,在場的領導和職工都堅決阻止其他人再下池救人,立即用釘鈀將五人全部救出池外,并快速請求了外界的支援。莊榮鎖、陸仁山、莊武忠三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褚振寬、沈江輝二人經搶救現已治愈出院。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該廠硝酸鉛車間生產中的反應釜產生大量二氧化碳,沉積到新安裝轉化池內,由于一名安裝人員不慎跌落到池底,其它人員相繼下池搶救時中毒窒息。
2.間接原因
1)該工廠違反規定,沒有取得《化學危險物品生產許可證》。
2) 工人未經培訓,不認識化工生產的危險特點,尤其不能正確處理生產中出現的應急情況。
四、事故責任認定
本次事故屬于責任事故。該工廠在未取得《化學危險物品生產許可證》倉促試產,留下了安全隱患。且未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該工廠主要負責人應付領導責任。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1.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2.加強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各級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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