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17時30分左右,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機械二工段,在監督施工二十二冶進行高爐凈煤氣管道內部清理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1個死亡。
事故單位概況
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位于唐山市路北區濱河路21號院內,年產制鋼用鐵水700萬噸。下設高爐車間、燒結車間、檢修車間、運行車間、原料車間等單位,現有職工7000人,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煉鐵廠均設有安全管理機構,煉鐵廠現有專職安全專業管理人員58人。
事故發生經過
2007年7月28日17時30分左右,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職工齊xx(男,49歲)在2800立方米高爐凈煤氣管道(直徑2.6m)內部,監督施工單位二十二冶焊工丁xx(男,20歲)進行清理管道支架及吊耳作業。18:00時左右工段車間發現齊xx末在下班記錄上簽到(廠里規定職工上、下班要簽到),就跟車間領導匯報。檢修三車間副主任侯XX到現場確認作業進度,打手機找不到齊XX,車間向廠里做了匯報。后經尋找,于20:00開孔在凈煤氣管道北側下降管(落差22m)底部找到齊 xx。經120急救認員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性質及原因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
故性質。
(一)事故性質
經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認定是一起因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安全管理、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在工作中違反規定而引發的一起生產責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職工自我安全防護意識差,齊xx監督二十二冶焊工作業質量期間,在無他人監護情況下,手持電筒獨自向管道遠端進行,致使附落死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I)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在組織對高空管道內特殊環境作業,沒有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2)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對環境復雜工作現場的危險因素預知認識不足,布置安全工作不具體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3)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二工段分配工作簡單,任務不具體,危險因素末告知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死者齊xx自我安全防護意識差,違反安全規定,本人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已經死亡,免予處分。
2、唐鋼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機械二工段工段長劉xx,安排職工作業任務時對現場工作安全提示不具體,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唐鋼煉鐵廠南區檢修三車間主任何xx負責南區高爐區域檢修及施工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對在特殊環境中作業,安全防范措施預想、預知不到位,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唐鋼煉鐵廠廠長助理崔xx,負責煉鐵廠南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管道內特殊環境作業,沒有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建議由唐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的經濟處罰。
防范措施和建議
1、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開展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查找安全隱患工作。
2、唐山鋼鐵股份有公司煉鐵廠根據施工現狀,車間在安排作業任務時,明確作業現場安全負責人,并針對作業項目進行危險辨識,提出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3、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800立方米高爐,應及時按規定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與施工方結合,治理施工現場,改善作業環境,完善安全設施。
4、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加強夜間或在能見度較差的區域作業的臨時照明,確保作業現場視線良好。
5、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實現有效監護。在密閉管道、容器內作業,必須二人以止同往,相互監護,嚴格劃定作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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