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豐臺區某改造后的糞便處理站調節池,發生一起嚴重硫化氫中毒死亡事故,死亡3人。
(1)事故經過
2007年8月9日,豐臺區某改造后的糞便處理站開始試運行。當日上午,由于停電,站長趙某安排葛某(男,26歲,河北人)、張某(男,18歲,河北人)、姚某(男,53歲,安徽人)3名職工向液態肥儲存池注水稀釋剩余菌泥,并用水泵將其抽出卸入調節池內的70噸糞便。在完成清理工作后3小時,葛某突然發現將鐵鍬遺留在調節池池內,此時調節池內糞便已流入儲存池,在未對井內氣體進行檢測,并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具的情況下,直接下池取鍬,因池內大量硫化氫等有害氣體短期集聚,中毒昏倒在池中。池邊張某和隨后趕來的姚某見狀,也未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品,先后冒失下池施救,二人先后也中毒暈倒入池中,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后經消防救援人員施救,將3名職工全部救出,經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葛某、張某、姚某3人死亡。事故發生5小時后經檢測,池內硫化氫濃度46mg/m3,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3.6倍。
(2)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發前3小時內,剛清理的調節池,池內硫化氫等有害氣體大量聚集,葛某在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下池拾鍬,張某、姚某在施救過程中,沒有任何安全防護,貿然施救,擴大了事故范圍。
(3)事故的間接原因
①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不到位,致使從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對本崗位危險因素的了解,自我保護意識低;
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未依法履行告知從業人員危險因素的義務,未對下池清理、檢修工作制定專門的操作規程。
③配備的個人防護用品不符合《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GB 2890-1995)要求。該站配備的防毒面具為3號濾毒罐,無法過濾硫化氫、氨等有毒氣體,未起到防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