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九月十日十六時三十分,電工車間外線班班長陸某,在完成珠石Ⅰ回路 36 # ~ 37 # 桿架空線搶修作業后,回廠途經 01 # 桿順便進行送電作業過程中,在送第一相電時即發現很大的弧光,但未引起警惕。當合上第二相時即發生相間短路,陸的手被電弧輕燒傷(無休息)。由于短路造成總降 1 # 柜速斷保護動作跳閘, 8 # 所Ⅰ段母線進線失壓跳閘,母聯自投成功。這是一起嚴重違章操作事故。
事故原因:
( 1 )珠石線Ⅰ回路 36 # ~ 37 # 桿搶修完后沒有辦理終結工作票手續,即進行恢復送電。
( 2 )在沒有監護人的狀態下進行送電操作。
( 3 )沒有進行送電前的絕緣檢查。
( 4 )這項作業系由陸和副班長兩人負責,但陸作為負責人之一,既沒有看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又沒有與車間電力調度聯系即按經驗進行操作。
上一篇:坍塌及爆破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