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
1997年6月22日,某煉化廠倉儲公司貯運車間原油罐區14號、16號、72號罐,同時收1號泊位混裝原油。根據生產安排,14號罐23日6時必須具備商檢計量條件。15時40分72號罐停放,20時當班操作工接調度指令,將16號罐進油閥關小至開度30 %,使14號罐與16號罐進油相對平衡。操作工未按規定上罐檢尺,而是依據光導液位計來推算油罐液位(事后檢查液位計失靈)。21時50分,班長到罐區巡查,聞到油氣很重,發現原油從罐壁滴下,立即關閉14號罐閥門。此次事故冒油35.397 t,回收約30 t。
2、事故原因分析
(1)原油冒罐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工況改變的情況下,沒有及時上罐檢尺。
(集團公司的《防止儲罐跑油(料)十條規定》:1 按時檢尺,定點檢查,認真記錄。)
(2)間接原因是光導液位計失靈,無法準確掌握油罐的動態。
3、事故教訓
(1)應加強業務培訓。
(2)嚴格執行工藝紀律、操作規程,在外輪大排量卸油時,嚴格執行每兩小時上罐檢尺制度,對油罐液位離安全高度1m時,要有人在檢尺口監護,不能離開。
(3)要保證設備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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