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鎂粉
危規分類及編號 |
遇濕易燃物品。GB4.3類,43012。UN No.1418;IMDG CODE4353頁,4.3類。副危險4.2類。鎂粉(有涂層,粒度>149) UN No.2950; IMDG435)頁,4.3類。鎂(片、帶、條狀)UN No.1869;IMDG4153頁4.1類。 |
規格 |
GB5149-85(銑削法鎂粉)分Fm1、Fm2、Fm3、 Fm4、 Fm5五種,活性鎂含量:>98.5﹪。 |
用途 |
照相用閃光粉,制造照明彈、焰火彈、冶金輔助材料等。 |
物化性質 |
銀白色粉末,易被空氣中的氧氣氧化失去金屬光澤而成灰色。 相對密度1.74。熔點651℃。沸點1107℃。遇水反應。易溶于酸類,同時放出氫氣。 |
危險特性 |
易燃。著火點360~370℃。燃燒時產生極強的白光和熱。。粉類與空氣混合達11~25㎎/L時,通明火即引起爆炸。遇水和受潮或接觸酸類劇烈反應、同時產生大量的熱和氫氣,有著火爆炸。遇氯、溴、磷、碘、硫、砷和氧化劑劇烈反應。有著火、爆炸危險。粉塵稍有刺激作用。 |
應急措施 |
消防方法:可用于石墨粉或其他適當干粉如砂土、水泥、無水碳酸鈉、食鹽粉末悶煉。但不可以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施救時對眼睛和皮膚須加保護,以免受飛來熾粒灼傷和避免視力受鎂光灼傷。急救:應使吸入粉塵的患者脫離污染區,安置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刺激用水沖洗,并就醫診治。皮膚接觸先用水沖洗,再用肥皂徹底洗滌。如有灼傷須就醫診治。 |
儲運須知 |
包裝標志:遇濕易燃物品。副標志:自燃物品。包裝方法:(I)類。鐵桶或鋁桶裝氣密封口,外木箱。儲運條件:儲運于陰涼、干燥、通風的倉間里。防止受潮。隔絕熱源和火種。與鹵素、硫、磷、砷、氧化劑和酸類隔離儲運。儲存期不宜過久。泄露處理:切斷一切火源,帶好防毒面具與手套。掃起在空曠地方倒至稀鹽酸中(1份濃鹽酸加2份水稀釋而成),放置24小時,稀釋后的污水放入廢水系統。 |
1.2碳化鈣
危規分類及編號 |
遇濕易燃物品。GB4.3類43025。UN No.1402; IMDG CODE4335頁,4.3類。 |
規格 |
HG2737-75,發氣量(L/Kg)≥:一級300,二級285,三級265,四級235。 |
用途 |
用于乙炔氣的發生,氣焊,切割,氯乙烯樹脂生產,還原劑。也用于鈣、鐵合金及氨基氰的制造。 |
物化性質 |
工業用碳化鈣按其純度有灰色、棕黃色或黑色,其結晶斷面呈灰色,當碳化鈣的含量較高時就成紫色不定形的塊狀或斜方結晶。暴露于空氣中吸收水分后失去光澤,變成灰白色粉末,而品質降低。相對密度2.222。熔點2300℃左右。能導電,純度愈高,導電愈易。遇水或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則生成乙炔,留下氫氧化鈣。碳化鈣中含雜質磷化鈣時,能被水作用生成有爆炸性的磷化氫氣體。 |
危險特性 |
干燥時不燃。遇水或濕氣能迅速產生高度易燃的乙炔氣體。乙炔氣體的爆炸極限為25﹪~80﹪,在此濃度范圍內遇明火即發生著火和爆炸。乙炔可與一些重金屬鹽組成高度爆炸性化合物。碳化鈣中如混有少量碳化磷,遇水即能釋出自燃的磷化氫氣體。碳化鈣與酸類發生劇烈反應。產生乙炔氣時同時生成氧化鈣和氫氧化鈣。這兩種物品都呈強堿性能刺激和腐蝕皮膚和粘膜。吸入或誤服碳化鈣時,在機體內吸收水分也可引起上述現象,如混有雜質碳化鈣時,則能釋出高毒性磷。 |
應急措施 |
消防方法: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二氧化碳也無效。須使用適當的干粉滅火器、水泥將火悶熄。但在極少量時可用大量水撲救。急救:應使吸入粉塵的患者脫離污染區,安置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刺激用大量水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救治。皮膚接觸用大量水沖洗。 |
儲運須知 |
包裝標志:遇濕易燃物品。包裝方法:(1)類。鐵桶裝,并充氮氣密封,桶內如未充氮氣時,應裝置放氣活塞。儲運條件: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的倉間內,避免產生火花,造成著火或爆炸。宜專庫專儲,禁止露天儲存,容器必須密封,防止吸收潮后風化變質。庫內相對濕度80﹪以下。與易燃物、強酸、重金屬鹽隔離儲運。搬運時防止溜滑。進出倉前如未充氮,必須先打開放氣口關閉,以防吸潮。處理:用干燥沙土混合,在空曠的地方分小批倒至水中,經稀釋后的污水放入廢水系統。防止一切明火而引起著火或爆炸。 |
地震是一種能產生巨大破壞作用的自然現象,它尤其對建筑物的破壞作用明顯,作用范圍大,進而威脅設備和人員的安全。鎂粉倉庫一面臨近陡坡,建筑結構為磚混結構,遇地震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垮塌的危險。
雷電是一種自然放電的現象,雷電危害方式主要有:電雷擊、電感應、雷電行波侵入。雷擊在建、構筑物、線路、電力設備等物體時,會產生雷電過電壓,雷電所波及的范圍內,會嚴重損害設備并危及人身安全。
攀枝花在雨季雷電較多,由于在生產工藝中有火災爆炸危險,露天設備多,這些設備、電氣設施和建(構)筑物,均易受到直擊雷的危害,架空管道及變配電裝置和低壓供電線路終端也易受到雷電波的侵襲。
人體有最適宜的環境溫度,當環境溫度超過一定范圍時,會產生不舒服感,氣溫過高會發生中暑;氣溫過低達到零下,則可能發生凍傷和凍壞設備。氣溫對人的作用廣泛,作用時間長,但其危害后果較輕。
該冶金材料廠生產過程,存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險,會造成人員傷害及停產,損壞設備,人員傷害;高溫作業易造成人員灼燙傷。高空作業平臺,易造成人員墜落、跌傷。操作要求認真嚴格,如有失誤,可能發生多種重大事故。
東大冶金材料廠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碳化鈣、鎂粉和生產的AD脫
硫劑具有易燃性,如果操作、使用不當,可導致燃燒,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在檢修或操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確認不夠、站位不當,靠近帶電體,而導致觸電;以及因開關短路放炮造成電弧灼傷;電路老化未及時檢修到位造成事故;電機絕緣損壞或保護接地失效,若帶電部位碰殼,則可能產生觸電事故。當發生觸電時,流過人體的交變電流(15~100Hz)的幅值和作用時間超過安全限值時,將對人體造成傷害,隨著電流和持續時間的增加,其危險性越大(當﹥50mA·S時,將會引起心室纖顫,導致觸電人員死亡的嚴重后果)。
在生產過程中涉及許多機械設備,在作業過程中,如果作業人員操作失誤、信號聯系不暢、違章作業等均可導致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檢修后轉子在材料、焊接質量及動平衡等方面存在問題,在高轉速、高負荷的情況下運轉,葉片沖擊大蓋,轉子飛出傷人;帶壓拆卸部件,零部件飛出傷人;檢修前未按要求辦理停送電手續且未有效切斷電源可能因誤送電等原因使設備轉動傷人;在設備的安裝、檢修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站位不當,可能導致人被工具或設備擠壓、碰撞等傷害。
在吊裝過程中,因捆扎不良、起吊能力不足、歪拉斜吊或因限位等保護裝置失靈使吊鉤落下砸壞設備或傷人;在設備、設施檢修過程中,操作失誤而導致起重傷害的發生。
生產場所屬多層平臺布置,存在立體作業,作業人員在進行一些高處設備、設施的巡視、檢修等作業時,若作業場所的扶梯、平臺、圍欄等附屬設施不夠、不牢或檢修后未及時恢復其防護設施,就有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等傷害事故。
在維修過程中,未站好、抓穩可能墜落;在高處進行維護檢修作業人員未系安全帶、滑倒或確認不夠、出現失誤時可能發生墜落傷害;在設備安裝及檢修過程中,上到高處平臺操作,可能墜落。
鎂粉為有毒物品,如果發生泄漏、操作使用不當,可發生中毒事故。
在破碎工序中會產生一定的噪聲,如果沒有做到良好的防護措施將對作業人員產生健康危害。
靜電是在生產、儲運過程中,物料、人體、器材和構筑物上彼此緊密接觸后又迅速分離而產生和積累起來的靜電荷。
靜電對生產有一定的危害作用,帶靜電體對附近物體能產生力學作用和靜電感應等物理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也可對外界產生靜電放電。在一定的場所,靜電可導致火災、爆炸、人體傷害和阻礙生產、影響產品質量。靜電最主要的危害是火災和爆炸。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進行了重大危險源辨識分析,東大冶金材料廠生產過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危險、有害物質為鎂粉、碳化鈣,在《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未就其生產、儲存場所的臨界量做出規定,即東大冶金材料廠生產過程中無重大危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