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爆破事故分類
事故是指人們在進行有目的活動的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違背人們意志的不幸事件。它的發生,可能迫使有目的的活動暫時地或永久地停止下來,其后果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也可能兩者同時出現。
爆破工作是一種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特種行業,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員傷亡。按傷亡人數和嚴重程度,事故可分為五類:
(1)輕傷事故。系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系指有1~2人重傷而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
(4)傷亡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2人或死亡1人,重傷2人以上的事故。
(5)特別重大傷亡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次死亡雖不足10人,但死亡、重傷在10人以上的事故。
爆破事故的分類,原有的按起爆方法或爆破作業條件分,或有的按爆破方法分,一直沒有統一的分類方法,極不便于管理和規范。按照爆破作業的整個過程,可從時間上劃分爆破事故,即分為早爆事故、爆破時爆炸有害效應事故、遲后爆炸事故。這樣既可以把各種起爆方法、爆破方法、爆破環境概括進去,又便于統一管理。
一、早爆事故
在預定的起爆時間之前發生的事件。往往是在正常作業條件下,人們沒有任何思想防范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事故。在爆破作業的整個準備過程中(包括爆破器材加工、貯存、搬運、裝填、連接檢測)就發生的事故,是一種危害極大的爆破事故,往往會造成人員傷亡或特別重大傷亡。從國內外100多例爆破事故統計分析看,這類事故發生的次數約占57%,傷亡人數占90%。可見,防止早爆事故發生,是爆破人員的首要任務。
二、爆炸有害效應事故
炸藥在巖石(或其他介質)中爆破時所釋放的能量只有少部分用于破碎巖石,而大部分能量都消耗在產生的空氣沖擊波、地震波、飛石和噪音等有害效應等方面。在預定的爆破時所產生的有害效應造成的事故,稱為爆炸有害效應事故。這類事故發生的次數約占29%,傷亡人數占7%~8%,只有正確合理地選擇爆破安全距離,這類事故就可預防(詳見第六章)。
三、遲后爆炸事故
在正常起爆之后,產生了拒爆(盲炮),在人們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時發生的爆炸,稱遲后爆炸事故。這類事故發生的次數約占14%,傷亡人數約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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