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精品毛片姜怡,王局长把白洁做到高潮,japanese19第一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聯系方式 | 業務合作 | 會員

石油地震勘探安全技術(三)地震勘探作業中的危險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

2005-08-26   來源:安全文化網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0

  一、隨著地震勘探程度和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地震作業范圍的拓寬,地震勘探已從二維發展到三維,隊伍規模由百十人增加到三、四百人,甚至上千人,機械設備也有從

幾臺到幾十臺發展到上百臺,地表條件也由過去的陸地、平原到現在的沼澤、沙漠、戈壁、高原、丘陵、森林、海域等,每天的工作量也比以前多幾倍。在隊伍高度流動、分散作業和多工種協作配合作業、物品消耗量又大的情況下,地震勘探作業已成為多場所、多環節易發生安全事故高危險作業。地震勘探作業的特點是作業現場遠離基地、流動作業,人、設備和材料需長途搬遷就位。
  在目前社會上車多、駕駛員素質不高的情況下,如果不對本單位駕駛員加強教育、不嚴密組織,稍有疏忽,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地震隊每接受一個項目,就要進行營地建設,包括野營車的擺放,發電站、炸藥庫、加油庫、食堂、停車場的建設等。這些設施必須合理布局,且要要一定的安全距離和防范措施,否則易引起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所以,營地建設也是地震勘探作業中易發生事故的環節之一。
  在鉆機現場,人員操作打井時,鉆機中的動力連接件如果不牢固,可能脫落,造成機械傷害。起井架時,如果對周圍高壓線觀察不細、操作不慎,易發生觸電事故。在鉆機搬遷過程中,如果地形復雜,易發生翻車事故。在下藥過程中,如果不順利而用力搗壓,易發生爆炸事故。鉆機現場也是易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環節之一。
  在爆炸現場,如果藥包和爆炸機連接不當、不按規定操作、藥包上浮、不戴安全帽或警戒不好,易發生安全事故。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如果選擇停車位置不當,如電視塔、發射臺、高壓線等,可能引起爆炸物品爆炸。爆炸現場和爆炸物品的運輸也是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環節之一。
  所以說,地震隊的車隊、爆炸現場、鉆機現場等是最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環節,控制不好,就可能發生安全事故。通過用地震勘探中發生的事故實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能起到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的作用,便于職工吸取教訓,防止重蹈復轍,能收到較好的教育效果。

 

    二、典型事故案例

     (一)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主要是指發生在地震隊作業過程中的炸藥(84號)、雷管(85號)爆炸,是人身傷亡率較高的事故,傷亡人員主要是爆炸工、民工或其他人員。為了在作業過程中安全使用雷管必須做好以下工作。防靜電:靜電能引起雷管爆炸,產生靜電的場所又較多,最常見的且容易引起事故的還是人體所帶靜電。人體本身是個靜電發生器,這個靜電主要來源于人體及其服裝。所以在物探爆炸作業中,有關人員禁止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毛皮等服裝,再易引起靜電的風沙天氣,應停止爆炸作業,雷管在使用前,兩根腳線一律短路,對做好的爆炸網絡應短路。要穿靜電鞋上崗操作。防射頻:通訊和雷達都是產生射頻的能源,能引發電雷管,發生爆炸事故。在射頻較強的區域內,不宜進行爆炸作業。防雷電及感應電:閃電是強大的雷電放電過程,高壓電線及高壓變壓器附近會產生強大的電磁感應而使附近導體產生感應電流,由于電雷管起爆能很低,可能被感應電流引爆。在地震勘探作業中,遇雷雨、閃電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實例1:1973年7月19日10點,某地震隊炮班在施工中,由于爆炸機接線柱焊點大,發生火花,爆炸員譚某在測試雷管時,引爆了地面裝有2發雷管的5kg炸藥包。當場炸死13人(職工陳某、民工付某及圍觀的11名小孩)。事故責任者譚某被判刑三年。

    事故原因:

    ①爆炸機線路跳火故障未及時排除,設備帶病運轉。

    ②違反炸藥包未下井前不準測試雷管的規定。

    ③違反不準閑雜人員圍觀爆炸危險品的規定。

 

    實例2:1986年11月14日,某油田2102地震隊在惠民地區105.4測線施工時,爆炸工張某因補炮,在包藥工不在的情況下自己制作藥包,當取出兩只雷管時,儀器用電臺呼叫,張某手持雷管走向爆炸機電臺通話,通話時因持電雷管的左手靠近電臺天線,當即爆炸,造成左手糜爛性炸傷,治療時截去左手。

    事故原因:

    ①張某代替包藥,對包藥崗位安全知識不熟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②雷管距離電臺太近,電臺(20W)射頻電感應引起雷管爆炸(注:持雷管左手距天線約2cm,資料來源于事故原始記錄)。

 

    實例3:1986年4月7日中午,某地震隊在進行三維施工。在炮點工吃午飯時,民工將裝有3kg炸藥2發雷管的藥包放在吃飯院內,放線班長蔣某用電臺通話時,其感應射頻電流將距電臺0.6m的藥包引爆,班長蔣某被炸死,其他6人被炸傷。

    事故原因:

    ①炸藥包距電臺太近,射頻電引爆了炸藥包。

    ②嚴重違反爆破安全規程,將炸藥包帶入人員聚中的地方。

 

    實例4:1988年10月30日早晨,某物探公司268地震隊,民工余某從充電房領取兩塊充好電的爆炸機電池放在1015號汽車的駕駛室內(其中一塊電源接頭無安全蓋),接著又帶到炸藥、雷管庫領取炸藥876kg,電雷管216發。將炸藥全部裝在車廂內,散雷管放進帆布工具包帶入駕駛室。駕駛室內右邊為民工余某、左邊為司機吳某、中間為爆炸工張某,車箱上面坐有15名施工人員。當汽車行至距離縣城關6km處,由于汽車顛簸,致使雷管腳線接觸到座位下的爆炸機電極,導致216發雷管全部爆炸,當場將余某炸死,將吳某、張某兩人炸傷。

    事故原因:

    ①違反爆炸物品運輸規定,未將雷管放入專用的雷管箱內;

    ②違反雷管不準與電池和炸藥、人混裝運輸的規定。

 

    實例5:1990年6月13日14時,某地震隊二炮班在西充縣木角鄉D-38測線1733/5炮點施工時,爆炸員彭某(輪換工無操作證)在測試爆炸訊號時,扳錯擋位(置于放炮檔),臨時工陸某私自將裝有4kg炸藥、2發雷管的炸藥包接上放炮線,致使發生爆炸事故,當場將臨時工陸某炸死。

    事故原因:爆破員未經培訓、考核、取證,屬無證操作,致使造成錯誤操作,引起爆炸。

 

    實例6:1988年11月2日,某地調處小折射組在河北省篙城縣城東南約6km的SB 89-120測線進行小折射施工,下午2點30分施工到120測線交點處時,放線工張某(民工)將2kg成型炸藥包放置在距儀器車西邊100m處的鄉間土路上(炮點與儀器車之間有幾堆玉米桿、楊樹遮檔,視線不良),將炮線的另一端拉到儀器車前,并告訴儀器兼爆炸操作員盧某說:“藥包下好,可以放炮”,然后到儀器車西端路上去警戒。此時,因有一輛小拖拉機經過路口,盧某怕干擾放炮記錄,沒立即放炮,則趁此回放了一張監示記錄,回放完后,盧某沒觀察炮點附近人員是否撤離危險區就立即放炮。放完炮后,盧某讓張某收線,無人答話,便下車察看,發現張某被炸死,軀體倒在距炮點5m處,雙腳被炸飛80多米,腹部、頭部多處受傷。

    據事故現場分析:張某在拖拉機經過測線的一段時間內,未見到炮響,誤認為該炸藥包線路未接好,便私自走到炸藥包前檢查線路,此刻儀器操作員也未觀察炮點,盲目放炮,致使張被炸死。

    事故原因:

    ①張某是操作員盧某的親屬,并私自招工安排到放線、包藥、警戒等多工序崗位工作,又未經爆破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缺乏爆破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能力。

    ②儀器操作員兼放炮,沒有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是在不具備安全的條件下違章進行爆破作業。

 

    實例7:1980年1月17日,某地震隊在試生產時,爆炸工馬某違反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規程,在同一炮點上使用多付炮線放炮,致使地面炸藥包爆炸,造成重大爆炸傷亡事故。民工陳某當場被炸死,另一工人陳某雙腿被炸掉,致使終身殘廢,其他5人受輕傷。

    事故原因:

    ①違反爆炸工應經過爆炸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操作的規定。

    ②違反爆炸操作規程,在同炮點使用多付炮線進行爆破作業。

 

    實例8:1985年12月25日下午3時,某地震隊在河北饒陽縣合方鄉北空城村東北角330測線施工時。因測線要穿過南空城村,14800炮點需要打兩口井(井距11.5m)放間隔排列炮。在第一口井已下好藥包準備放炮,第二口井四名鉆工正在將6kg硝銨炸藥下到1.5m深度時,發生了重大人身傷亡的爆炸事故。

    據調查,爆炸班民工郝某把兩付纏繞在一起的(把其中正在下井的一付炮線頭誤作為第一口井的炮線)炮線交給了測量組民工葛某,葛某又將炮線交給爆炸員甄某,甄某檢查炮線是否通后告訴儀器操作員放炮。炮響后第二口井被炸為直徑4m、深度為1.4m的大坑,正在下藥的4人分別被炸飛到20m、18m、121m、124m,當場死亡。另一名距離爆炸點約6m的民工劉某(他正準備過去幫助下藥)受重傷。

    事故原因:

    ①違反爆炸操作規程,嚴禁同炮點使用兩付炮線的規定。

    ②爆炸操作員違反炸藥下井后,必須檢查井口和炮線無誤方準放炮的規定。

    ③勞動紀律松懈,有串崗、亂崗現象。

    ④放炮時違反井口30m內無人方可放炮的安全規定。

 

    實例9:1984年12月28日,某地震隊在北京通縣覓子店鄉前元化村155測線23500樁號作業時發生盲炮,重新下藥引爆后沖擊遺留在井口的未爆雷管,該隊爆炸工放炮后沒有清理現場,被當地小孩王某在1985年2月5日放羊時檢到。王伙同另一少年王某在野外用火柴點燃雷管引起爆炸,致使王某右眼炸傷,右手的食指、中指被炸爛(后截掉)各一節,造成重傷;另一少年被爆炸的雷管皮高速射人左手臂和頸部造成多處輕傷。

    事故教訓:處理盲炮后要徹底清查現場,不得有遺留的未爆破物品。

 

    實例10:1994年12月24日下午16時左右,某地震隊在諸城施工,宗某在距爆炸點80m處巡查排列,被放炮時飛出的石塊砸在頭部,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山地施工經驗不足,放炮警戒距離不夠,生產人員未戴安全帽。

 

    (二)火災事故

 

    實例1:1987年1月3日下午7時,某地震隊駐河北省雞澤縣機械廠院內發生了一起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燒死1人,燒毀鉆機車和解放卡車各一輛、炸藥5噸、雷管1400發,直接經濟損失6萬多元。事故發生的經過是:3月下午6點30分,指揮部司機蘇某駕駛油罐車給該隊送油,在往油罐泵油時,警衛高某手扶罐口的輸油軟管,由于泵量大,高某在扶軟管過程中,不慎把汽油濺到身上,輸完這罐油后高某則回到宿舍賬蓬內換衣服。隨后由警衛班長宋某替高某給另一個油罐卸油,蘇某把罐蓋打開,并將輸油軟管一端插入罐內后,對宋說:“泵的壓力大,你要扶住,小心蹦出來”。然后就去開油泵開關。宋某聽到油泵響聲后,放下輸油軟管,向前跨了一步,去察看油泵,致使油管從罐口脫出落到地上,大量的汽油噴射到相距不到5m遠的賬蓬內,因賬蓬內生有火爐,當即引起大火,正在換衣服的高某被當場燒死,同時引燃了距賬蓬相距2m處存放的5t炸藥,也把不到10m遠的雷管庫、汽車、電纜等引燃、爆炸。

    事故原因:

    ①警衛班長宋某在配合油罐司機卸油時,缺乏安全知識,違反操作規程,泵油時丟掉輸油軟管,致使油管從罐口內蹦出,是這場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②嚴重違反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的規定,將加油站與炸藥、雷管、車輛等安置在同一院內,而且相互距離不到10m,帳篷內還有火源是引發這起事故的客觀原因。

 

    實例2:1983年7月某日下午6點,地調某大隊司機給一地震隊送來一罐汽油,加油工雷某與當地農藥廠四名職工在卸油過程中,因天黑看不大清油桶口,雷某在擦火柴點煤油燈的一瞬間,引燃了油庫內蒸發的油氣,而發生大火。農藥廠1名職工被燒死,3人被燒傷。

    事故原因:

    ①缺乏安全知識,違反油庫嚴禁煙火規定。

    ②油庫沒有配備滅火器材。

 

    實例3:1981年6月2日,某地調處2310地震隊駐地在河南周口鹿邑縣第二化肥廠新蓋起的機修車間工房里。當時,正值2310隊職工休假探親。留守的學徒工袁某于當晚8時左右,往煤油爐內加汽油后,便在鐵工作臺上點火燒水。當袁某點著油爐、坐上水壺去房外小便,回到宿舍(工房)時,發現煤油爐周圍的火苗已超過了水壺的高度,他怕火引燃屋頂,便先將水壺取下,又用雙手托著煤油爐底盤想放到地下;當爐子距地面30cm時,袁的手被燒痛,便將爐子扔在地上,汽油撒了出來,當即著起大火。因火勢兇猛,又無滅火器材。雖有附近群眾100多人趕到現場救火,但均束手無策。晚8時55分,當地消防隊接到報警后,附近各縣共8部消防車陸續趕到現場,于夜晚11時將火撲滅。這起火災燒毀廠房510m2及部分設備配件,共造成25萬余元的經濟損失。

    事故原因:

    ①學徒工袁某缺乏安全防火知識,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私自將汽油加入煤油爐燒水,釀成火災,已觸犯刑律,構成過失犯罪,被當地公安局拘留。

    ②隊領導思想麻痹,對安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這也是釀成此次火災事故的重要原因。

    ③工房內沒有配備滅火器材。

 

    (三)觸電事故

 

    實例1:1988年12月28日上午8時,某地震隊鉆機車司機劉某,將車停在距霸縣信安鎮變電所309m處水溝邊,準備在該處抽水去497測線。司鉆周某盲目起井架,不瞭望上空,致使井架觸到10kV高壓線上;周某觸電被吸在剎把上(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鉆工宋某往水坑放水管時被電擊,掉入2m深的水溝內當場死亡。經濟損失1.5萬元。

    事故原因:

    ①嚴重違反車裝鉆機鉆井安全操作規程,起井架不預先觀察上空及周圍情況。

    ②鉆機無防觸電接地鏈條和報警防護裝置。

 

    實例2:1982年12月11日下午,某地震隊在測線施工時,司鉆鄭某操縱701型鉆機起井架時,觸碰1kV高壓電線,當即觸電身亡。

    事故原因:

    ①在高壓線下不應設炮點。

    ②起井架時,沒觀察鉆機上空及周圍情況。

    ③鉆機無防觸電安全設施。

 

    實例3:1990年11月27日上午10點,某地震隊司鉆王某在起鉆機架打井時觸到高壓線上,王某當場被擊昏,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

    ①鉆機車司機違反安全規定,將車停在高壓線下面。

    ②司鉆王某不觀察上空高壓線,盲目起井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③鉆機無防觸電安全設施。

 

    實例4:1973年11月17日上午10點,某地震隊在河北SM測線4240樁號施工。炮響以后,炮線隨井中氣流噴射到天空,搭在高壓線上;(電壓4~10kV),爆炸員突然發現爆炸機冒火花;同時上空的高壓線被燒斷;儀器車右側扶大線插板的梁某,右手被燒傷一個小口子,并打坐于地;左側扶車門把的張某,被打坐在地;儀器操作員被打在后坐椅上;爆炸員被擊離爆炸機。

    這起事故造成損失情況:

    ①爆炸機充電部分、電話部分全部元件被燒壞。

    ②地震儀器觸發延遲器、高頻震蕩器、電話放大器、自動短路繼電器損壞。

    ③外線檢波器燒壞27個,通訊箱被燒1個。

    事故原因:

    ①小隊領導在組織野外施工中,思想麻痹,對事故隱患檢查不周。

    ②爆炸工嚴重違反在高壓線下面施工的安全規定。

 

    (四)車輛傷害事故

 

    實例1:1977年7月27日,某大隊707電法隊司機高某駕駛載有13人的貨車,在內蒙古賽汗塔拉草原上高速行駛。當行駛到下緩坡后,在拐向左邊平行路時,因打方向過急,踩剎車又過猛,造成汽車150度轉向、360度翻車,車上13名職工中有3人當場死亡,6人骨折,其余人員輕傷。

    事故原因:

    ①違反貨車不準載人,高速行駛的規定。

    ②采取措施不力,拐彎時不減速,急打方向,踩剎車過猛。

 

    實例2:1975年3月20日,某指揮部2209地震隊指導員劉某駕駛解放卡車去開封,行至雕西陵公社,因駕車時打磕睡,將一輛同方向手拉車撞壞,3名社員被撞死。

    事故原因:違反行車安全規定,疲勞駕車。

 

    實例3:1984年5月26日,某運輸大隊司機黃某駕駛斯克達車在涿縣邊各莊附近,與對面會車時,因車速快、觀察不力,將3名橫穿公路的兒童軋死,賠款1.98萬元。

    事故原因:

    ①違反交通規定,開快車,搶超、搶會。

    ②開車思想麻痹,遇突然情況采取措施不力。

 

    實例4:1981年6月19日下午4時,某震源隊在策勒縣H8110測線施工時,司機袁某駕駛震源車,因液壓泵漏油發生故障,坐在右側的修理工孫某即下車到平臺下面檢查漏油部位,當孫某查看后,召呼司機“把車動一下”,袁由于起步過快,震源震板將孫撞擊后,其右后輪又從孫的胸部軋過,孫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①違反震源漏油應停機檢查修理的規定。

    ②震源車司機違章操作。

 

    實例5:1983年9月15日凌晨4時左右,某震源隊在內蒙阿巴嘎旗納爾善公社L—6測線施工時,司機馮某駕駛震源車在搬點過程中,將2名在草叢中睡覺的民工李某、張某軋死。

    事故原因:

    ①死者擅自脫崗,在工地草叢中睡覺,違反安全規定,應負事故的直接責任;

    ②震源車前車燈有部分暗影(盲區),加上肇事現場在一米高的草叢中,確為視線不良,看不清草叢中有人睡覺。司機馮某違反了車輛在視線不好不能盲目通行的規定,致使震源車的左前后輪軋過2人胸部。造成2人死亡,對這次事故也應負有責任。

 

    實例6:1981年2月24日晚7時,某儀器廠司機韓某、安某2人以加油為名將該廠伏爾加臥車私自開到博野縣辦事。晚10時許,安某開車返回徐水途中,由于安某開私車心虛,急于歸廠,高速行駛,在離博野縣3km一右拐彎處,由于車速太快,方向未打過來,將車撞在橋的左墩上,車前部全部撞壞、報廢。韓某頭部負重傷,安受輕傷。

    事故原因:嚴重違章、違紀,開私車高速行駛。

 

    實例7:1980年2月1日下午3點30分,某地調處司機張某駕駛地震儀器車從河南濮陽出發去山東聊城,當行駛至舊城二荷澤公路36km處,發現距汽車約130m處的前方有兩輛手推車和一自行車并行,占了全部路面。當張某采取制動時,儀器操作室內爐子的火炭撒出,與汽油箱內外溢的汽油引起火災。將一臺663型磁帶地震儀及汽車全部燒毀。儀器操作員李某面部左側燒傷,民工范某右腿后部被燒傷。直接經濟損失約合10萬余元。

    事故原因:

    ①高速行車,遇前面有情況不提前減速。

    ②采取措施不力,急踩剎車。

 

    實例8:1984年11月17日,某油田地調處三大隊司機馮某駕駛4103號放線車從開江縣接測量組。行至簡南路106km處羊角折斷,致使左前輪脫落,造成油箱擦地起火,當場燒死3人,輕傷21人,汽車被燒毀,經濟損失21萬余元。

    事故原因:對車輛檢查不周。

 

    實例9:1987年12月17日,某地震隊駕駛員徐某利用工余時間將所駕駛的武漢吉普車停在路邊一排水溝上保養車。溝坡上有雪結冰,徐某到溝底給傳動軸打黃油時,車輛受震意外下滑,后輪落入溝底,車裙部扣擊徐頭部,顱腦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徐某保養車時未選擇安全地形,前后輪在溝沿上接觸面積不大,事先沒有用掩木將輪胎頂死防止滑動,車輛下滑時躲避不及。

    措施:落實車輛保養制度,嚴格執行修保操作規程,在進行車底盤保養時,前后橋要支撐牢固。

 

    實例10:1987年10月15日,某地震隊在廣利港附近施工。收工時,解放車主要司機鄭某把車交由實習司機黃某駕駛拉人回駐地,黃盲目高速行駛,鄭未及時制止。行至廣利橋附近轉彎處,由于車速較快,黃某急打方向,造成翻車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15人輕傷。

    事故原因:實習司機在高速轉彎時未及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高速行駛,在視線不清急轉彎時,經驗不足未提前減速。

    措施: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管理,定期舉辦培訓班,提高其思想和技術素質。禁止實習駕駛員開排列車。嚴禁酒后上崗,降低車速,轉彎時提前減速謹慎行駛。公司將每年10月15日定為安全教育活動日,吸取教訓,警鐘長鳴。

 

    實例11:1989年7月25日,2187隊駕駛員劉某駕駛山東50—61477東風排列車出工,行至河口區新戶至河口采油10隊5kg處,與沾化縣下河鄉刁家村個體戶司機華某駕駛的拖拉機會車時相掛。由于速度快沖力大,汽車180度調頭,巨大的離心力將車上10人全部甩出,造成5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損失37000余元的特大交通事故。劉負主要責任,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四大隊領導兩人受警告處分;2187隊指導員和隊長分別受記大過和警告處分。公司領導被通報批評。

    事故原因:劉某安全意識差,責任心不強,開車時精力不集中,盲目高速行駛,強超強會。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措施不當。事故損失慘重,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主站蜘蛛池模板: 漳平市| 襄汾县| 平邑县| 顺义区| 北碚区| 乌拉特中旗| 元江| 县级市| 珲春市| 永州市| 余庆县| 天镇县| 肇源县| 屏南县| 班玛县| 衡水市| 兴化市| 湖州市| 张家港市| 六枝特区| 区。| 嘉义市| 读书| 社会| 湘西| 视频| 延安市| 玛沁县| 丹寨县| 东莞市| 阳江市| 英超| 高台县| 嵩明县| 宁化县| 梅州市| 肥城市| 阿拉善右旗| 砀山县| 任丘市| 台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