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4)
2006-02-17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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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
穿帶鐵釘的鞋走路時與混凝土地面摩擦或與金屬件碰撞就會產生火花,特別是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區,如果形成了在爆炸范圍內的氣體混合物,則星星之火,一觸即發。
油氣區主要是指低碳類的液化石油氣等區域。由于低碳類的石油氣的閃點低,都在0℃以下,最小引燃能量只0.2~0.3毫焦,由于它比空氣重,容易在地面低處停滯和積聚,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它的爆炸范圍也寬,一般在1.5%~12%(體積),遇火源便產生爆炸。
易燃、易爆裝置主要是指生產過程中物料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和生產裝置及工藝過程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由于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都存在著極大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嚴格禁止穿帶鐵釘的鞋進入這些危險區,否則也會發生火災事故。如某煉油廠成品車間泄漏,地面積油,那天一批外來參觀人員中有人穿了釘鞋,碰到地面鐵板產生火花,當即著火,燒傷多人。又如某研究所用大量汽油擦洗室內地板,釘鞋撞擊水泥地產生火星,引起了一場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