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使用的化學品,包括酸、堿、堿液、氨水、溶劑、雙氧水等,都具有氧化性或腐蝕性,一旦接觸人體,會對人體皮膚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因此,操作者必須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或使用化學品前,應穿戴好防護用品。
2.搬運化學品前,應檢查容器、包裝,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確保完整、無損、牢固,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3.搬運化學品時,應穿好雨鞋、長衣、長褲,并將長褲套在雨鞋之外,搬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開啟化學品閥門時,應采取防止或阻隔液體濺散傷人的措施,開閥放液期間,操作人員應專心監視,不得離開或兼做其它事情。
5.嚴禁擅自開、關不屬于本人操作的閥門、容器蓋。
6.嚴禁嘗試或使用不明液體。
7.對放置于本崗位的不明化學品,應向化驗室申請檢驗。
8.化學品必須存放于室內,嚴禁露天放置。
9.化學品容器應實行專人、專器、專用,不得混用。
10. 操作硫酸、雙氧水的地點,應裝配有相應的水龍頭,并保證供水正常。
上一篇:沖天爐加料工安全操作規規程
下一篇:防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