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準確辨識公司范圍內可能影響職業安全健康的危害,評價其風險程度并進行風險分級,以實施有效控制。
2.適應范圍
本程序適用公司范圍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3.引用標準和相關文件
《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集團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規清單》
4.定義
5.管理職責
5.1管理者代表組織領導危害辨識及危險評價工作。
5.2工程保證部組織施工生產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評價評價工作。
5.3保衛部負責消防、化學危險品管理、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4工程保證部負責機械設備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5工程保證部負責施工生產中噪音、粉塵危害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6區域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參與本單位危害辨識。
6.工作流程
識別危害(調查)
風險評價
確定重大危險
確定過程
7.管理內容和方法
7.1準備
7.1.1工程保證部組織成立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小組,組長由分管領導任命,組員由工程保證部、項目管理部、市政工程部和保衛部組成。
7.1.2評價工作組組長根據被識別單位情況,對組員進行分工,由組員分別組織各單位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
7.1.3參加危害辨識和風險評論的主要人員應接受過專業培訓。
7.2工作步驟
按下列四個步驟進行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
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識別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害;
對危害進行風險評價;
確定重大風險。
7.3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根據公司生產特點,從以下四個方面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A原材料采購、貯存和運輸;
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
施工生產工藝(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市政工程和裝飾工程);
其它輔助活動。
7.4識別危害
7.4.1公司范圍內的危害分為以下類別:
管理類:包括設備、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化學危險品、施工組織設計、事故調查、培訓等內容;
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市政工程和裝飾工程類,應考慮:
a)基礎施工:如土石方工程,擋土墻、護坡樁、大孔徑樁及擴底樁施工;
b)腳手架作業、井字架與龍門架搭設;
c)臨邊與洞口防護:如樓梯口、電梯口防護,預留洞口、坑井防護,通道口防護;
d)木工房;
e)油漆工程;
f)塔吊、電梯拆裝;
g)防水作業;
h)電氣焊作業;
i)高處作業:如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吊籃作業。
職業健康、消防、交通安全類;
其他類別。
7.4.2危害辨識的方法
進行危害辨識時,可使用以下種或幾種方法的組合:
A詢問與交流;
B現場觀察;
C查閱有關記錄;
D獲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務分析;
F安全檢查表(SCL);
G企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H事件樹;
I故障樹。
7.5風險評價
7.5.1風險評價的基本內容:
A施工作業中的危害風險評價;
B職業健康、消防、交通類危害的風險評價;
C管理類不安全因素的風險評價;
D其他類別的風險評價。
7.5.2風險評價方法
7.5.2.1風險評價的基本方法(直接判斷法)
A不符合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的;
B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D曾經發生過事故,且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E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F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方法評價出的。
7.5.2.2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方法
影響危險性的因素有以下三個方面:
a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用L值表示)
分數值 |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預料 |
6 |
相當可能 |
3 |
可能,但不經常 |
1 |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
0.5 |
可以設想,但絕少可能 |
0.2 |
極不可能 |
0.1 |
實際不可能 |
b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用E值表示)
|
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
10 |
連續暴露 |
6 |
每天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2 |
每月一次或偶然暴露 |
1 |
每年幾次暴露在危險環境中 |
0.5 |
非常罕見地暴露 |
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用C值表示)
分數值 |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 |
經濟損失(萬元) |
傷亡人數 | |
100 |
≥1000 |
死亡10人以上 |
40 |
[ 500,1000] |
死亡3~10人 |
15 |
[100,500] |
死亡1~2人 |
7 |
[50,100] |
多人中毒或重傷 |
3 |
[10,50] |
至少一人致殘 |
1 |
[1,10] |
輕傷 |
d危險性分值D:D=L×E×C
分數值 |
危險程度 |
>320 |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
160~320 |
高度危險,須立即整改 |
70~160 |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
120~70 |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險,或許可能接受 |
7.6確定風險值
7.6.1分析危險源在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情況下的風險。
7.6.2分析危險源導致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帶來的后果,確定其風險。
7.7風險分級
7.7.1各單位辨識整理出本單位的危險源,填寫好《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調查表》并上報工程保證部,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小組進行匯總整理并進行評價。
7.7.2評價小組根據評價結果確定出公司范圍內重大風險,形成《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記錄表》,填寫《重大危害因素清單》。根據公司實際,將D≥70的風險規定為重大風險,工程保證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重大風險進行重點控制,制定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以降低風險損失。
7.7.3風險控制
a工程保證部應監督、協調各單位對發現的危險和評價出的重大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b存在重大風險的單位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對其進行控制,以減少企業的風險損失,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c對一般風險也應根據實際可能性通過運行要求加以控制;
e工程保證部對風險控制的效果實施檢查。
4.7.4《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調查表》由各上報單位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重大危害因素清單》由管理者代表審批。
7.8危害因素和重大危害因素的更新
7.8.1工程保證部組織每年一次定期對公司的危害因素清單進行更新。此外,當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有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要求變更時,工程保證部應組織相關單位重新進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并更新有關的清單。
7.8.2各單位實際工作中如發現有遺漏的風險項目未予辨識,應及時通知工程保證部按本程序要求進行評價和控制,并將新增的風險內容補充到有關的清單中。
7.9風險控制的策劃
7.9.1對已評價為重大風險的因素,應按《管理目標指標控制程序》實施后續的控制;對于其他危險因素中需加以控制的部分,工程保證部、項目經理部分別制訂運行控制措施實施控制。
7.9.2每個項目在施工組織設計階段,應根據辨識出的危險危害因素,由項目經理部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記錄
8.1《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調查表》BG-21-01
8.2《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記錄表》BG-21-02
8.3《重大危害因素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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