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易燃物品分幾類?都是什么?
答:化學易燃物品分為六類:是可燃、易燃液體,可燃、易燃固體,可燃、助燃氣體,自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和氧化劑。此外還有爆炸物質,放射性物質、劇毒和腐蝕物質,這四類均不屬于防火管理的內容,但列入危險品安全管理。
2、化學易燃物品的火災危險性是什么?
答:①這些物質的閃點、熔點一般比較低,極易引起火災或爆炸;
②有些物質極易揮發、升華,受潮或遇熱分解出可燃蒸氣,能跟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遇火星發生燃燒或爆炸;
③有些物質性質相抵觸的混存在一起發生化學反應,或因摩擦、撞擊、聚焦日光等現象,能發生燃燒或爆炸;
④有些物質離開保護劑與空氣接觸即能燃燒或爆炸;
3、以什么標準區分易燃與易燃液體?
答:以它們的閃燃(閃點)溫度作為區分標準。凡閃燃溫度在45攝氏度以下的為易燃液體,閃燃溫度在45攝氏度以上的為可燃液體。
4、易燃、可燃液體的特性是什么?
答:易燃、可燃液體的特點是①燃燒爆炸性;②揮發性;③能形成飽合蒸氣壓力;④受熱膨脹性;⑤流動性;⑥帶電性;⑦腐蝕和毒害性。
5、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①新工人上崗工作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化學易燃物品的性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以防止發生誤操作;
②檢查來料是否符合所需原料的性質、規格,以防錯投料;
③經常觀測操作環境可燃氣體的濃度和環境溫度,以便采取通風降溫措施;
④車間不能堆放物料和成品,原則上當班來料當班用完,當班成品運出車間;
⑤認真檢查機電設備、儀表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清料、關閉送料管道,斷絕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6、化學易燃物品發生火災怎樣撲救?注意什么問題?
答:化學易燃物品性質不盡相同,撲救時對滅火劑的選擇性很強。這類物質發生火災后,首先弄清著火物質的性質,然后選用適合撲救該類物品的滅火劑,正確地實施撲救。
①撲救可燃和助燃氣體火災時,要先關閉管道閥門,用水冷卻其容器、管道,用干粉、1211、砂土撲滅火焰;
②撲救易燃和可燃液體火災,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撲滅液火焰,同時用水冷卻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脹爆炸。但酸、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體火災,應該用抗溶性泡沫撲救;
③撲救易燃和可燃固體火災,可用泡沫、干粉、砂土、1 211、二氧化碳或霧狀水
④撲救自燃性物質火災,可用水、干粉、砂土、二氧化 碳、1211;
⑤撲救遇水燃燒物質火災,可用干粉、1211、干砂土;
⑥撲救氧化劑類的火災,可用干粉、水、二氧化碳、 1211;
撲救各類火災時,一要注意將未燃燒物質疏散到安全地點,防止擴大蔓延;二要注意站在上風方向,如在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止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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