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支撐立柱基礎堅固,底部必須用木墊板墊平。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
2、當下層樓板未達到規定強度要求情況下,支設上層模板時,下層的模板支柱不能提前拆除。
3、模板疊放高度一般不超過1.6m。
4、大模板支放有防傾倒措施。大模板要成對存放,固定在堆放架。
5、支模時,上下層支柱應在同一垂直線上,使其受力合理。
6、作業人員不準站在模板上、鋼筋上操作或在梁底模板上行走,更不準從模板支撐上上下攀登。
7、綁扎鋼筋或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在操作平臺上作業,施工人員必須在斜道上行走,不得在鋼筋骨架上工作或上下攀登。
8、澆筑離地面2m以上的框架,過梁、雨罩、小平臺、混泥土時,應在操作平臺作業,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撐桿上作業。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拆,F場,支拆模板不得留未拆除的懸空模板。高處拆除的模板和支撐不準亂扔。
10、禁止拆模作業人員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作業,防止人員墜落和物體打擊。
11、拆除鋼模板時不準采用大面積撬落的方法,防止傷人和損壞物料。
12、高支撐模板系統(簡稱高支撐)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4.5米的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建設工程高支模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編制專項
技術方案。高支模應采用鋼支撐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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