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裝安全生產培訓內容
一、起重吊裝作業定義
起重吊裝作業是指在施工作業中,利用起重設備把已綁扎好的重物(材料、構件、設備等)吊起來,通過起重設備的運轉(運行),把重物吊運到指定位置或就位于安裝部位的過程。(起重吊裝包括結構吊裝和設備吊裝)。
二、起重吊裝作業的特點
起重吊裝作業是建筑施工中一項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專項施工工程,它具有作業環境條件多變、施工作業范圍廣、活動空間大、起重的重物形狀多種多樣、重量不一、施工技術復雜、交叉作業、施工難度大、作業人員登高作業危險等特點。經常會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三、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沒有針對作業條件和工程的實際情況認真編制專項方案和作業指導書,或者方案過于簡單不能具體指導施工。
2、對選用的起重設備或起重機扒桿沒有進行設計、計算,不符合施工、設計要求,沒有進行檢驗或試吊,使用中不能滿足所吊荷載的要求。
3、鋼絲繩、吊索具選用不當,捆綁不當不牢或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
4、司機、指揮、起重工未經培訓、取證,不懂專業知識,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高處懸空作業、臨邊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作業人員無個人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6、起重設備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各類安全裝置、限位裝置及防護裝置的失靈。
四、安全檢查依據
因此依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起重吊裝的安全檢查分表的內容講述:
保證項目內容:
起重吊裝專項方案;起重機械、起重扒桿;鋼絲繩與地錨;吊點;司機、指揮
一般項目內容:
地耐力;起重作業;高處作業;作業平臺;構件堆放;警戒;操作工
五、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的選擇是起重吊裝方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起重機械安全的管理與使用是施工生產中的重要工作,因安全管理和使用不當,常發生以下事故,如:斷臂事故,傾翻倒塔事故,相互碰撞事故,重物失落事故,脫鉤事故,脫繩、斷繩事故,吊鉤斷裂等設備事故。
1、起重機
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常用的起重機有塔吊(附著式、內爬式、行走式)、履帶吊、輪胎吊,卷揚機、桅桿式起重機,以及在特殊情況下的液壓頂升和土法吊裝的獨腳扶桿等。
①起重機械(塔吊)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選型,應選擇有資質的和安全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裝,安裝前要編制安(拆)專項方案,履行審批程序,安裝后需進行試運轉、試驗、自檢,確認合格后,作好記錄、簽字。
②自檢后需申報,報請具備起重機械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核發許可證或準用證,才可投入施工使用。
③經檢查要確認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限位器包括(超高、變幅、小車變幅、動臂變幅、行走限位等),保險裝置包括吊鉤保險、卷筒保險、爬梯護圈及附樣裝置。
2、起重扒桿
①起重扒桿的選用應符合作業工藝的要求,扒桿的規格尺寸,通過設計計算確定,其設計計算應按照規范標準進行并經上級技術部門審批。
②扒桿選用材料、截面以及組裝形式,必須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組裝后應經有關部門檢驗確認符合要求。
③扒桿與鋼絲繩、滑輪、卷揚機等組合以后,應先經試吊確認,可按1.2倍的額定荷載,吊離地面200-500mm,使各纜風繩就位,起升鋼絲繩逐漸繃緊,確認各部位滑車及鋼絲繩受力良好,輕輕晃動吊物,檢查扒桿、地錨及纜風繩情況,確認符合設計要求
六、鋼絲繩與地錨
1、起重機式用的鋼絲繩,應有制造廠簽發的產品技術性能和質量的證明文件,當無證明文件時,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鋼絲繩與卷筒應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
3、起重用鋼絲繩應作定期檢查。當鋼絲繩斷絲根數在一個節距中達到或超過10%,(見附表)應予報廢。鋼絲繩報廢標準(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
采用的安全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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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 絲 繩 規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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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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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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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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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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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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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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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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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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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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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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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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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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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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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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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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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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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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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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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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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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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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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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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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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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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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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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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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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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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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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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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鋼絲繩表面全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達到或超過40%,以及有死彎、結構變形、繩芯擠出等情況時,應報廢停止使用。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報廢標準的折減系數。
鋼絲繩表面銹蝕或磨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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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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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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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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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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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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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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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減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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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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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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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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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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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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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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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扒桿滑輪及地面導向滑輪得選用,應與鋼絲繩的直徑相適應,其直徑比值不應小于15。各組滑輪必須用鋼絲繩牢固固定,滑輪出現翼緣破損、裂紋等缺陷應及時更換。
5、纜風繩應使用鋼絲繩,其安全系數K=3.5,規格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纜風繩應與地錨牢固連接,不準隨意栓在電桿、樹木和構件上。
6、地錨的埋沒應經計算確定。地錨的位置以及埋深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桿作業時的實際角度。當移動扒桿時,也必須經重新設計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吊點
正確選擇重物的吊點,能使重物在起吊后保持平衡,重心的穩定,可防止吊載失穩,吊載擺動沖擊和翻轉作業中造成的砸、撞、碰、擠、壓等各種傷亡事故。
1、起吊前要根據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藝要求選擇吊點,并在方案中通過計算進行規定。
2、吊點是在重物起吊、翻轉、移位等作業中都必須使用的,吊點的選擇應與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且吊點應在重心之上(吊點與重物重心的連線和重物的橫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當采用幾個吊點起吊時,應使各吊點的合力作用點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上,必須正確計算每根吊索的長度,使重物在吊裝過程中始終保持穩定位置。
4、當采用雙機抬吊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同或相似的起重機進行,通過設計、計算正確選擇吊點,使載荷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荷載不得超過允許荷載的80%。抬吊應統一指揮、同步進行,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應保持垂直狀態。
5、構件需用鋼絲繩捆綁時,必須對棱角處采取保護措施,防止切斷鋼絲繩。鋼絲繩作吊索時,安全系數K=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