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某單位發生的一件事:一電工準備修理焊機,于是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警示牌,正當全神貫注修理之時,忽遭電擊,身體被彈了出去,幸在地面作業,未出工傷。原來有一電焊工無視警示牌,竟合閘了。如此嚴重的險肇事故,事后班里卻無人向上級領導匯報,連那位電工也說:“沒出大事就別捅出去了,除扣獎還要批評教育,讓他臉往哪擱喲!庇谑,那電焊工仍“老方一帖”,無疑又為安全生產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事實上,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幫助事故責任者認識事故危害、根源,指出改正的方法,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演”。如果出了事故就遮遮蓋蓋,“家丑”不外揚,那么時間一長,好了“傷疤”忘了“疼”,安全意識又淡薄了,甚至因沒受到批評和處罰,仍然抱著僥幸的心理,做著“高!眲幼,無疑是“養虎為患”,總有一天會被老虎傷害。
因此說,要實現安全生產,“家丑”不但要外揚,而且要長期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把安全防范中出現的薄弱環節作為重點來抓。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不要怕得罪人,要經常揭揭老“瘡疤”,進一步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杜絕各類習慣性違章作業,真正從主觀上提高崗位責任人的安全素質,把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