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眼下各地加大了各類安全事故的監管力度,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是頻繁發生。2008年9月8日,發生在山西省襄汾鐵礦的潰壩安全事故造成270人遇難、失蹤;9月20日,黑龍江省鶴崗市富華煤礦發生火災事故,31名礦工被困井下,救援隊員共計在礦井下發現了19名礦工遺體,尚有12名礦工下落不明;9月20日,深圳市龍崗區舞王俱樂部發生一起特大火災事故死亡43人、住院治療59人;還是9月20日,河南省登封市新豐二礦井下六平巷發生煤與瓦斯突發事故有37人遇難。深圳一歌廳發生火災,數十人葬身火海。這些事故都給國家造成了重大財產損失,嚴重威脅著人民生命安全,影響極壞。近期,山西太原古交市又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78人遇難。那么,重特大安全事故為何頻繁發生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安全檢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安全督查工作是一項嚴肅而艱辛的工作,必須持之以恒,365天都要檢查。可眼下,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層,安全督查只聽上級部門發號施令,上級部門部署專項安全檢查時才檢查,未部署時就不查,已經成為“慣例”。
“專打蒼蠅不打老虎”。避重就輕,只查一些個體私營小企業,或抓表面工作,不敢碰硬。一些地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不敢管,有的地方甚至靠這些企業增加產值、壯大財政,繁榮地方經濟。
“只捉和尚不拆廟”。對一些經常出安全事故的企業,只對一些企業負責人進行懲治或更換企業負責人,而不對企業進行關停。
單槍匹馬勢單力薄,部門之間配合不力。一些部門或人認為,安全督查是安全生產部門的事,其他部門只能當配角,于是彼此間相互推委、扯皮,查獲的沒權處置,懲治的缺乏法律支持,讓違法亂紀者鉆了空子。
不順藤摸瓜,斬草除根,而是一罰了事。安全檢查應該深挖細排,一查到底,可一些職能部門只抓表面現象,有問題就罰款了事,致使一些地方出現安全檢查增多,反而事故頻發的怪現象。
安全檢查機密泄露,方式簡單。安全檢查必須出其不意,才能看到企業的真實情況,必要的時候還應殺個“回馬槍”。可有的安全檢查部門每次檢查都轟轟烈烈,甚至提前公布檢查日期及對象,如此檢查,違法亂紀者早已做好準備,到時看到的都是“形勢一片大好”。
生產企業尤其是石油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任何時候都不能松懈。當前,各地針對石油化工行業都展開了安全大檢查,我們希望檢查能真正起到排除安全隱患的作用,更希望石油化工企業永遠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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