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檢查人員發現某職工違章,決定給予考核。班長說,這位員工近期表現不錯,而且考核要影響班組成績,希望給個面子放一馬,也算關心愛護職工。這位班長把袒護當成愛護的思想要不得。
制度是安全的保證。在治理中只有對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嚴格檢查、嚴格處理,才能保證安全。但在實際工作中,少數治理人員強調人情,碰到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味地討好、遷就員工,做“老好人”,甚至對違章違紀現象放任自流,把袒護當成了愛護,把嚴格要求同愛護對立起來。這種做法表面看來是關心愛護,其實是害了員工。很多事故說明,正是由于平時沒有嚴格批評和考核,員工才會接二連三違章,最終因“袒護”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其實,工作中對員工出現的問題及時幫助解決,出現不正確的行為和苗頭要及時糾正,對員工發生的違章行為一是一、二是二,該教育的教育,該批評的批評,該處罰的處罰,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和生產安全,這才是真正的愛護員工。
“嚴是愛,松是害。”安全治理必須嚴之又嚴,嚴才能保證制度落實,嚴才能確保工作到位。治理人員要樹立強烈的責任心,對待安全,要做到鐵面孔、鐵手腕、鐵心腸,對任何違章行為不徇私情,嚴格按制度辦事,這樣才能確保制度的落實和安全生產,同時這也是對員工最大的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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