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問題后,某些部門會迅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所謂整治,目的很清楚:對問題要整頓、更要解決!
由此看來整治一詞的關鍵在于治。但現實中許多人卻往往忙于整:活動的聲勢要整得大一些,工作措施要整得細一些,宣傳氛圍要整得濃一些,發現問題要整得多一些。這原本也無可厚非,可是對這些問題怎么治?怎么能一次徹底治好、永不再犯?常常未能整出個門道、整出個辦法。以調車安全為例,一個整治才結束,另一個整治又開始,可闖信號、擠岔子的“病”依然頑抗、依然未治愈。
找癥狀不難,難的是除根。同樣,在安全管理中,找幾個職工違反“兩紀”、不落實作業標準的問題容易,而透過這些問題反思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真槍實刀的改正卻并不容易。
為鐵路運輸安全發展,各級管理者切不可把開展整治活動當成補救工作過失的靈丹妙藥,也不可使整治活動成為比誰發現問題更多的檢查競賽,更不能讓同樣的整治活動重復開展,而該把每次整治都當成改過自新、重塑形象的機會,把準脈、用準藥,治己、治人,用安全成績來詮釋整治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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