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溫水煮青蛙”的故事并不陌生,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鍋里,它會立即跳出來,死里逃生;而把另一只青蛙放在溫水鍋里,它竟無動于衷,當水慢慢加熱時,它已無力逃脫了。習慣性違章恰如“溫水煮青蛙”,它的危害就在于使習慣性違章者在習慣了的思維方式、工作方式中,不知不覺就放松了警惕,以至最終釀成嚴重的事故。
為什么一些單位反習慣性違章收效甚微呢?筆者認為,這是因為在暫時“沒出事”的情況下,這些單位大都使用了不痛不癢的“溫水”處理法,假如使用“沸水”處理法,自然就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加大安全生產的管理力度,特別是制止習慣性違章,就是要見一起處理一起。
杜絕習慣性違章,固然要樹立“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意識,要提高員工的技術素質和安全素質,但是,最有效的手段還是嚴加管理和監督,甚至可以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制,使每個作業人員在自律和他律的雙層監控下,最大限度減少習慣性違章。當然,我們也可以采取其他多種做法,不過所遵循的原則就是要用鐵的紀律嚴加管理,不給習慣性違章一點“溫水”。